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25 10:11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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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2015年度昌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2015年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010-89741734;电子邮箱:xxgkb@bjchp。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5年,区政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加大研究部署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创新思维,坚持正面导向、问题导向和群众需求导向,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在提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主动发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署,结合昌平实际,研究制订了《昌平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确定了2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将责任落实到了相关单位。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督查落实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昌政办发〔2014〕42号)要求,抓好了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规范依申请公开、回应公众关切等工作的督查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网站管理体系。按照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的工作要求,昌平区开展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了人员分工,为政府网站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奠定基础。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和教育培训。继续坚持“年初有计划,月度有通报,全年有总结,年终有考核”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在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加强了考核力度。全区各单位举办各类培训55次,培训人员16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一是增加信息公开网页申请功能。进一步畅通申请受理渠道、提供便民服务,区政府开通了信息公开网页申请功能,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在线提交申请、反馈查询编号、查询办理情况和系统后台处理等功能。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备工作机制。每月汇总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总体情况,深入分析案件败诉原因,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法律风险研判,并积极探索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三是深化依申请公开业务研究。结合国务院相关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有关规定,组织编制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和典型案例选编,为各单位办理公开申请、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提供有益借鉴。

  (三)深化政策解读回应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明确在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同步准备解读预案及可视易懂的解读材料;政策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同时,在“北京昌平”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和转载稿件21篇,从落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责任、增强转型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等方面对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转载了特长生招生、公积金贷款、延迟退休、二孩政策、控烟条例等方面政策解读信息。各单位还通过本单位政府网站及时链接或转载了上级机关政策解读信息。二是加强政民互动,深化网络行政问政工作。通过新媒体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对天通苑地铁周边乱象问题的关注,公开了部门联合执法、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以及治理结果等信息。针对央视“北京草莓检出农药残留”的报道,昌平区通过自检、样本送检等方式对昌平草莓进行了相关检测,并及时发布或转载昌平草莓安全达标的有关澄清信息。通过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回复了市民反映的游商摊贩阻碍交通、河道污染、僵尸车占道、露天烧烤、群租房扰民、路灯不亮、道路坑洼不平、夜间施工、道路遗撒等热点问题。

  (四)完善渠道场所建设

  一是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要求和全市统一部署,昌平区积极开展了政府网站普查、整改工作,经过统计摸底、检查整改、抽查核查等前期工作,改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目前全区政府网站基本达到了系统运行平稳、内容更新及时、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回应关切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细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目前建设了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拆迁征用、新闻发布会等栏目23个。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形式。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2015年1-3季度全区综合经济、为民办实事、区政府折子工程、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并参与讨论会议议题。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收各单位移交的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供市民查阅。区委宣传部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见面会3次,参加媒体200余家(次)。三是多平台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在完善政府网站、查阅中心、新闻发布会等固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各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搭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方便查询的公开平台。为及时办理市民诉求、回应市民关切,建立了“5890”公众服务热线与非紧急救助服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为公众提供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服务的同时,也提供非紧急救助服务。为满足广大社会公众通过移动终端设备登录政府网站,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建设了昌平区政府手机门户网站,进一步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和进行网上办事。区统计局为《昌平统计》杂志开启了二维码“扫一扫”服务,统计信息通过手机推送,传播速度更快,阅读范围更广,查阅方式更便捷,提高了数据传递效率。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做好人口规模调控和服务管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重点推进了低端产业调整退出、“拆违打非”等人口规模调控措施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低端产业调整退出信息公开。坚持稳中求进、减量发展、长效管控的原则,加快退出低端产业,主动公开了《昌平区低端产业退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重新修订的《昌平区产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14—2015年)》。二是推进“拆违打非”信息公开。针对打击非法劳动力市场工作,区人力社保局重点公开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各镇(街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昌平报》、昌平电视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推进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清理“群租房”、治理无证照经营等工作开展情况的动态信息。三是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管理信息公开。国土昌平分局全面公开农村宅基地审批有关信息,对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数、申请宅基地理由、批准用地面积、批准日期、批准文号等具体项目做到了“一揽子”公开,提高了宅基地审批透明度。区住建委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重点公开了拆迁公告、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实施方案等信息,同时还通过市住建委房屋征收拆迁平台公开了拆迁项目招投标信息。

  (二)做好深化改革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建设了“昌平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9800项行政权力清单、1209项行政服务清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制定了《昌平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公开效果。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公开了《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区政府各部门初审上报事项汇总清单的通知》,公布了昌平区政府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13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256项、各部门初审上报事项47项。三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的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5年预算信息、2014年度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单位扩大到区政府本级和56家区级单位。同时,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对因公出国(境)人次、公务接待人次、公车购置数等内容均作出了说明。此外,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采购从预算、过程到结果的全程公开。四是推进科技创新信息公开。区人力社保局主动公开了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高技能人才推荐、非京生源毕业生申报、人才引进等政策措施和结果公示,加大对各方面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创业的扶持力度。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重点公开了《支持博士后(青年英才)工作资金管理办法》、《昌平区促进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五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区民政局建立了“昌平区社会公共组织服务平台”,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查询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等有关信息。

  (三)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区环保局对《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等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同时按季度对昌平辖区内国家级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公告。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区水务局实现了昌平、南口地区等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出水口水质公示数据每天自动更新,每月对污水厂出水水质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等17项指标进行公开,每季度对污水处理厂噪声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公开。区自来水公司每季度公开管网水质7项指标检测结果、出厂水质42项常规指标检测结果。二是推进环保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管、环境安全、生态建设等工作,区环保局主动公开了《2015年昌平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此外,区环保局对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声与振动环境保护、机动车尾气排放、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等标准进行了网站公示,并按月对环保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全文公开。

  (四)做好城乡发展一体化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了昌平区“十三五”规划专题栏目,开展昌平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公众参与活动,及时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规划昌平分局积极开展规划公示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全年公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搬迁规划、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等共40余项。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国土昌平分局公开使用权划拨公示及划拨结果信息,内容包括批复文号、划拨决定书编号、用地位置、用地面积、规划用途等信息14条。区住建委通过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对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进行了公示。

  (五)做好民生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区人力社保局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调整等信息。区民政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每月公示困难人员救助名单和救助实施过程。区慈善协会每半个月公开一次善款收支信息。二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划片上学特别是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区教委主动公开了《昌平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同时公开了《2015年昌平区各校小升初特长生招生方案》,并将小升初特长生录取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三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卫计委每月公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及卫生计生便民等相关信息。对全区859家医疗机构的机构名称、机构地址、通讯方式、机构类别、机构级别等医疗服务信息进行公开。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公开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及时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并做好了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和整治结果的信息公开。五是推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区质监局针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区农业局针对动物检疫、农资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主动公开了包括案件名称、被处罚单位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的行政处罚信息。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64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4133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97条;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19条;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193条;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736条;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1条;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724条;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3条;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3条;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14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15条;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349条;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1979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68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94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14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851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6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6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8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8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585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902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99件,其中当面申请87件,占总数的29.09%;通过网络提交申请45件,占总数的15.05%;以信函形式申请167件,占总数的55.86%。

  2.答复情况

  全区299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309项,均已按期答复。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5项,占总数的8.09%;

  “同意公开”84项,占总数的27.18%;

  “同意部分公开”13项,占总数的4.21%;

  “不同意公开”6项,占总数的1.94%。其中,涉及个人隐私1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6项,占总数的11.65%;

  “申请信息不存在”137项,占总数的44.34%;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项,占总数的2.59%。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31.5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3件,已审结12件,做出维持决定9件,撤销决定3件。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4件,已审结18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4件,裁定撤诉1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6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80名,其中,专职人员38名,兼职人员142名。全区各单位共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05次,举办各类培训55次,接受培训人员1634人次。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存在不足主要是: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严谨问题,对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研究还不够深入。三是对公开、解读和回应机制研究运用不够,重要政策出台时,配套解读工作有待加强。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出台同步解读工作机制,在政策文件主动公开的同时配发政策解读材料。三是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同时探索推进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对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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