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3-25 10:02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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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2015年度北京市平谷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5年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谷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7号;邮编:101200;联系电话:010-69961264;电子邮箱:bjpgxxgk@126.com)。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为确保政策解读工作落到实处,在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我区严格按照“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的原则,通过“平谷区政府网”、“北京平谷”政务微博和“幸福平谷”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由政策法规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对政策法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等方面的解读文章。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邀请政策发布的相关单位在网站平台同步开展专题在线访谈活动,通过提供政策背景、案例、数据等资料信息,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相关政策,以图文并茂、可视易懂的方式向公众解惑释疑。

  (二)积极回应社会热点情况

  针对目前互联网舆情多样化的特点,我区采取技术手段与人工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网络舆情进行监控,随时报送、研判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网络信息。在了解社情民意的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民众关心的热点事件的进展及相关政策解读,利用网络平台参与网上留言、评论互动等方式,纠偏指错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积极引导公众舆论,切实发挥网络减压阀、风向标作用。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区通过“平谷区政府网”、“北京平谷”政务微博和“幸福平谷”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服务窗口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水质状况治理、环保处罚等方面信息2300余条;阶梯水价、中水使用和收费管理、节能减排等方面信息500余条;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方面信息300余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学区划分、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录取办法以及转学程序、新生入学办法、教师公开招聘信息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600余条;文化、医疗方面信息800余条,切实方便了百姓生产生活。

  二、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一)组织管理体系健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总结了上一年度工作情况,部署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确保了2015年工作平稳运行。二是继续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严谨化为重点,以服务百姓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为中心,围绕深化主动公开、探索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扎实推进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京政办发〔2015〕27号)要求,着力推进环境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公开渠道不断拓宽。一是通过平谷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档案馆、图书馆查阅中心提供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在“平谷政府网”门户网站开设具备检索、下载功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各行政机关相应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窗口,及时公开了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以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三是先后创建了“北京平谷”政务微博和“幸福平谷”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服务窗口,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传递政府信息、发表政策解读、回应网民关切、引导网络舆论。四是开通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申请功能,进一步畅通了申请受理渠道。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平谷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平谷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9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08条,占总数的2.28%;法规文件类信息469条,占总数的1.76%;规划计划类信息134条,占总数的0.5%;行政职责类信息258条,占总数的0.97%;业务动态类信息25224条,占总数的94.49%。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查阅场所累计接收公众咨询总数为1626件。其中,现场咨询总数为486件,占咨询总数的29.88%;电话咨询总数为1026件,占咨询总数的63.09%;网上咨询总数为114件,占咨询总数的7.0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今年,我区通过平谷政府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对“平谷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显成效、平谷查出因H7N9死亡”等63起网络不实信息和评论进行了澄清和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对网上造谣、歪曲和攻击性言论进行批驳与澄清,引导事件朝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向发展。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了网上舆论对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部门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过度炒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理顺网民情绪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2015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受理申请总数为446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92件,占总数的86.54%;通过互联网申请数9件,占总数的2.02%;以信函形式申请数52件,占总数的11.65%。

  2.答复情况。

  申请事项答复数为469项,其中:

  “同意公开”104项,占总数的22.17%,

  “不予公开”6项,占总数的1.27%,

  “信息不存在”220项,占总数的46.9%,

  “非本机关掌握”8项,占总数的1.7%,

  “申请内容不明确”57项,占总数的12.15%,

  “非政府信息”42项,占总数的8.95%,

  “已移送档案馆”2项,占总数的0.43%,

  “已主动公开”28项,占总数的5.97%。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1.行政复议。2015年,未发生针对平谷区政府的行政复议申请;针对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单位的行政复议申请4件,全部办结。经区级法制部门审理,裁定维持行政机关作出的告知决定2件,申请人终止2件。

  2.行政诉讼。2015年,未发生针对平谷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针对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单位的行政诉讼案21件,全部办结。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9件,原告撤诉1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告知11件。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1名,其中,专职人员4人,兼职人员57人。我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80余次,举办各类培训班60余次,接受培训人员1600余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单位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建设,完善查询查阅设施,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政府信息。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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