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4:47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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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文化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共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文化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文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邮编:100044,电话:010-8211077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拓宽公开途径,以国务院行政审批职能下放为契机,重点推动行政审批改革中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整合资源,将官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发布北京的文化规划、文化政策、文化资讯,文化信息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均顺利开展。

  本年度共产生政府信息1916条,比去年增长694条,增长率47.1%。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883条,比去年增长599条,增长率46.7%;依申请公开2条,不予公开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1883条,比去年增长599条,增长率46.7%。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职能类3条,如庞微副局长简介、分管工作等信息;法规文件类3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划计划类1条,如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工作计划;行政职责类5条,如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文化部下放到市文化局审批);业务动态类1871条,占到我局所产生政府信息总数的99.36%,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109条,包括:政务动态类信息4条,如:北京市文化局与科隆市政府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德青少年文化互访夏令营;会议动态类信息15条,如:北京市文化局与北京市文物局联合召开2014—2015年度统计年报工作会;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如:北京市文化局举办北京市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启动仪式;培训动态类信息11条,如:北京市文化局举办首都小剧场义务监督员培训班;资金动态类信息2条,如北京市文化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人事动态类信息10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关于田金贵、董国华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廉政动态类信息3条,如: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统计调查类信息14条,如北京市2013年文化发展概况;结果公示类信息1762条,含工作总结信息1条,如:北京市文化局2013年工作总结;行政许可结果公示信息1582条;其他结果公示179条,如: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2013年度通过年审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二)公开形式

  1.利用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实时发布。我局官网与内部办公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各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实时在官网政府信息专栏发布,我局官网与首都之窗也实现了无缝对接,将本局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政府信息同步在官网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实时、全面、准确公开。

  2.借助新闻媒体做好重要、热点信息的公开。围绕中心工作,利用新闻媒体,重点公开了“京津冀文化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京津冀河北梆子展演”、“中国梦北京故事展演”、“欢乐春节欧洲行”、“国庆65周年”等重大活动及“市民系列文化活动”、“舞动北京”群众舞蹈大赛、戏剧?舞蹈演出季、北京国际音乐节、打开艺术之门、艺术北京、青年艺术100、北京画廊周、动漫北京、羊年生肖形象设计大赛等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文化活动的信息,全年共计在人民日报、央广、央视、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中央媒体发布信息360余次。

  3.借助微博发布群众关注的信息。利用北京市文化局官方微博“文化北京”发布信息2600条,如“2015羊年吉庆生肖设计大赛”作品征集活动启动;在腾讯微博广播信息1040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在“文博会”现场举办了文化艺术展区新产品推介和签约仪式。在人民微博发布信息1040条,如北京市文化局举行戏剧奥林匹克专家座谈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已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5人,均为兼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本局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局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本局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没有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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