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4:43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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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水务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水务局网站(http://swj.beijin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有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邮编:100038;联系电话:010-68556667)。

  一、概述

  2014年,按照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北京市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同时修订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用制度规范指导日常工作。

  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系统讲解《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出台背景及重要条款,参加培训人数达150余人。

  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4年,北京市水务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7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类5条,占6.85%;业务动态类68条,占93.15%。

  (二)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不断调整栏目设置、完善信息内容等方式,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方面服务功能。2014年,市水务局网站发布信息3015条,其中水务动态类信息795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67条,政务公开类信息169条,水务管理类信息3条,在线办事类信息17条,便民服务类信息1857条,公众互动类信息7条。

  二是利用新闻发布会、“水润京华”微博、报刊电视等方式,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水务重点、热点问题,共组织局领导、相关处室和局属单位参与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直播20余次,接待媒体采访16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0余次,邀请媒体采访报道60余次,同时通过微博发布水务动态、应急预警等信息1432条。

  三是积极通过城市服务广播、人民网强国论坛等媒体直播方式,就市民关心的水务问题进行互动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市水务局共收到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3件,其中互联网提交申请的2件,占66.7%;当面申请的1件,占33.3%。

  (二)答复情况

  2014年,市水务局依法对3件信息公开申请全部进行到了答复,“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00%。

  四、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市水务局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市水务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市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提出的减免收费申请。

  五、咨询情况

  2014年,市水务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咨询的22件,其中现场咨询4件,占总数的18.2%;电话咨询16件,占总数的72.7%;网上咨询2件,占总数的9.1%。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针对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均为0件。

  七、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不断丰富,二是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关系民生的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满足公众对水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工作人员深入领会重要条款,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信息公开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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