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4:29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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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府网站——北京中医药信息网(http://www.bjtc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060;电子邮箱:zyjbgs@bjhb.gov.cn)。   

  一、概述  

  2014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公布,为了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并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做好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我局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及新闻发布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要公开渠道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和了解信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我局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北京中医药信息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为了方便公众电话咨询,我局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服务工作,受理和解答群众的咨询,指导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按时向北京市档案馆移送本局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方便群众查阅。四是利用新浪、腾讯网的政务微博,发布政务信息。五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权威信息。  

  (二)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更新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行政职责类信息39,占总数的75%;业务动态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2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局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制定了办理流程及案卷存档制度,并对外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于2014年9月开始实行。201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期答复,答复内容均为“信息不存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4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展,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5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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