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5:12    来源: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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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4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4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2014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4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服务群众生产生活以及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1.组织管理体系完善。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并根据区领导和成员单位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区政府办公室有专职人员3名,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查阅场所都有专人负责,全区66个成员单位都设有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善的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开组织体系。

  2.制度保障体系健全。2014年,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将市政府新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市政府和我区制定的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规文件编印成《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印发《房山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房政办发〔2014〕45号),明确了推进环境治理、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政府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改革创新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工作机制加强。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还与区经信委、区新闻办和区广电中心等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4.业务培训力度加大。区政府着力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上下功夫。在采取座谈会、工作会议等各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全区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信息公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我们还专门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促进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5.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定。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较好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尽力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的需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雾霾”问题,及时发布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工作动态,增进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了解。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房山区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总量减排核查结果等进行年度性公开;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国家重点监控废气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等进行季度性公开;对环保处罚、信访处理情况、企业限期改正情况、挂牌督办案件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环评审批和验收信息等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公开;同时加强对各国控企业自行监测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全区30个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新增了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据及编报说明;49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部门公开比例达到65%。公开了“房山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附有北京市房山区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表(草案)、北京市房山区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表(草案)和北京市房山区2013年各项依法增长情况说明。同时,公开了区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3.继续完善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坚持把住房保障工作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配售、配租摇号采取“六公开”制度,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配售对象公开、摇号过程公开、摇号结果公开。同时采取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聘请专业公司通过电脑随机方式产生配售、配租选房顺序号等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公平、公正、公开。2014年,2796户保障房申请家庭在户籍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在网站进行公示,杜绝了虚报收入、隐瞒住房情况的发生。

  4.强化权力透明运行信息公开。区政府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房政发〔2014〕17号)和《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房政发〔2014〕29号),分两批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41项,并对取消的事项制定了监管办法,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区审改办印发《关于做好北京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房行审改字〔2014〕7号),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51项,并对承接的事项制定了承接方案。区政府印发《关于公开本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房政发〔2014〕28号),清单中审批事项共计334项,涉及27家区属部门。区审改办印发《关于公开本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房行审改字〔2014〕9号),涉及投资类的审批事项94项,审批部门16家。审批事项清单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时限、审批条件、审批内容等逐一进行了规范。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务服务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涉及便民服务、代理事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其他等内容,为强化权利透明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5.不断推进城乡环境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高校餐厨垃圾资源化就地处理设施等重点项目审批、建设和使用情况,推动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以及对照环境建设目标和标准。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市政市容环境及重点区域的整治、检查和改善情况。

  (三)完善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1.坚持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各成员单位加强信息公开专栏管理,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优化检索下载功能,强化资金信息、法规文件、审批结果、人事任免、政策研究等信息公开。同时,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开设了部门预决算、重要实事、行政收费、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等专题栏目,新版网站突出公众关心的问题,更加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好的完善了信息公开主渠道建设。

  2.努力打造“融媒体”宣传平台建设。2014年,我们着力在新媒体公开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开发《房山报》手机彩信报。从4月起,每期内容以房山报为基础,精选10篇新闻,通过图片新闻、新闻预览、时政新闻、社会新闻等板块,使读者几分钟获悉房山重要新闻。二是建立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房山报官方微信、房山信息网政务微信作为传统优势的补充,实现图文并茂,发布区内重大活动、公交出行、各类招聘信息等房山新闻,有奖征集等活动,创造宣传效果最大化。对春季北京长走大会、长阳音乐节等房山区大型活动进行微直播,极大地调动了网民的互动积极性。三是涉足APP移动终端市场。广电传媒“掌上房山”于6月开通运行,实现房山新闻的视频、音频节目在线直播和节目点播查询回放等丰富的移动信息服务,有效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3.积极推进新闻发布工作。先后组织筹备“房山区政府携手洛可可聘请全球十大设计师进行青龙湖山体生态修复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京津冀协同发展采访团”新闻见面会和“铭泰集团与房山区大安山乡合作签约媒体见面会”等45场新闻发布会,不断提升房山外部影响力和美誉度。

  (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内容涉及财政、卫生、人力社保、住建、税收、单独两孩、校车安全管理、医疗保险政策以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方面。自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区着重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度。截止目前,政策解答2485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14年,通过“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269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法规文件类1520条,占总数的11.98%;规划计划类45条,占总数的0.35%;行政职责类29条,占总数的0.23%;业务动态类11097条,占总数的87.44%。

  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69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全区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520余人次。

  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600余人次,复印文件400余页,提供文件15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全区申请总数为719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399件,乡镇政府32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95件,占总数的54.94%;邮寄申请317件,占总数的44.09%;电子邮件申请6件,占总数的0.83%;传真申请1件,占总数的0.14%。

  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委、区市政市容委、区审计局。在乡镇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长阳镇、拱辰街道、城关街道、阎村镇、青龙湖镇。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征地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二)答复情况

  全区共有719件申请,已到答复期的69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5年答复。

  已答复的692件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可以公开的共386件(占总数的55.78%);其它答复类型共306件(占总数的44.22%)。其中: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可以公开的共386件中:

  “同意公开”364件(包括“同意部分公开”33件,“已主动公开”54件),占总数的94.3%;

  “不予公开”22件,占总数的5.7%。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306件中: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24件,占总数的7.84%;

  “信息不存在”118件,占总数的38.56%;

  “非本机关掌握”164件,占总数的53.5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512.3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184.1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24件。

  已审结的24件中,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22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告知书的1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1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

  一审案件11件。已审结的11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7件,被依法纠错4件。

  (三)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统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个别单位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主动回应公众关切仍需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仍需提高。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工作,提升信息公开依法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主动发布机制建设。三是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积极发挥“房山信息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厅、政务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四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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