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25 15:11    来源:通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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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4年度通州区各乡(镇)政府和通州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统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2014年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http://www.bjtzh.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61号;邮编:101149;联系电话:010-69543226;电子邮箱:tongzhou@bjtzh.gov.cn)。

  一、2014年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认真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按照北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通州区年初科学谋划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进一步深化公开理念,采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大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使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一年来,通州区各单位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经济结构优化、社会管理创新、文化发展繁荣等重点任务,特别是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和工作进展,增强决策透明度,降低行政风险,为通州区发展“稳中求进”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作用。比如,区住建委特别针对保障性住房、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对百姓诉求及时回应。区安监局紧密围绕APEC会议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及时总结并公开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典型做法和特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氛围。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举办各类知识竞赛、图板展览、政策法规咨询、应急演练等活动,积极向国家、市、区级媒体报送新闻,确保重要工作部署、专项整治行动、重大活动和创新工作的及时报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警钟长鸣。区人力社保局全面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力社保信息,做到能公开的全面公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编制相关指南和管理目录,及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据、申请条件、办事程序、工作指南、办理期限,公开举报电话、信访地址等。区财政局2014年及时公开了本级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关于通州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4年通州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表》、《2014年通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及《关于通州区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区统计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切实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每月公开的数据信息、文字信息严格按照每年的发布计划进行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区政府各公开机构均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工作人员经过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开展工作,同时《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二是我区依照上述法规文件,制定《通州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个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申请后,开具登记回执,办理申请形成依申请批办单,出具初步答复意见,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签发后形成最终答复意见,最后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告知书,并按照申请人的形式要求进行答复告知。对于答复的结果未能提供信息的申请,我们要求各个公开机构做好答复解释工作。既依法合规答复申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又深入分析申请相关利益诉求,及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沟通研判情况,妥善处理通过公开渠道反映出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公开效果。不断加强场所管理。既严格程序,进一步明确公开场所管理规范,又进一步明确接待受理工作标准,耐心交流,热情服务,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三是强化依申请办理统筹力度。按照“严把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三个关口”的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规范工作流程。主动引导申请人明确信息指向和特征,在认真研究梳理工作流程基础上,结合实际应用申请表、登记回执、办理审批单、告知书等文书;答复时对无法按要求提供信息的,除在告知书中注明原因外,还视情况出具补充说明。从这些依申请件中可以看出通州处在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建设中,部分申请人是要求提供相关的用地批准文书和拆迁方案、拆迁公告,用于个人生活的需要。部分申请人是因为在拆迁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要求相关的行政单位提供跟诉求有关的所有信息,以便诉讼的需要。

  (三)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通州区以新的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功能。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以“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为主要内容,建设并完善通州区政务网站群体系,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积极实现高起点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率运行的工作目标,将通州区政府网站群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的渠道、服务社会的平台、内外交流的桥梁和展示通州风采的窗口。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配备了完善的在线直播、在线访谈系统,在网络问政和在线直播栏目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这两个栏目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并正确引导舆论,不断创新政府和网民交流互动形式,既及时权威准确地宣传了通州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又展示了区政府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既为广大网民提供了政策信息服务,又准确有效地传达了政府的声音,架起了政府和公众互动交流的桥梁。

  (四)持续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筹备到现在,我区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今年再次明确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崔志成同志分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3月、7月和9月,我区分别召开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议、依申请公开培训会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培训会,会议通报了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结合实例详细解读了《规定》重点条款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结合《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二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公开;三是各单位要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在更高水平上依法依规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作为具体办事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大力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各乡镇及各街道办事处分别明确了各自单位的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岗位职责。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抓落实。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要求各个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尽量保持公开工作人员的稳定,减少人员流动,避免由于工作衔接、业务生疏而出现问题。同时,我区在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上设有沟通平台,各单位工作人员变更可及时通过平台提交信息,这样既保证了工作人员变动的及时性,也有利于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准确把握。

  同时,我区认真做好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通州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明确系统管理员,及时更新管理员信息;严格按照市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及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完成各项数据报送。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行政机关都在原目录编制工作基础上开展了信息填报,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区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要公开渠道

  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通州信息网”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全区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区通过“通州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042条,其中2014年新增信息1034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新增机构职能类信息1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2%;新增法规文件类信息8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5%;新增规划计划类信息1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5%;新增行政职责类信息1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6%;新增业务动态类信息91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8.1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33290人次。

  (二)公共查阅场所

  全区共设立17个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具体包括通州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通州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四个街道办事处以及11个乡镇都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各查阅场所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2014年区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公众咨询查阅203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45页。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待公众咨询查阅1100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300页。

  我区及时将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移送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市档案馆、首都图书馆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已新建或改建65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全区申请总数为982件(不含垂直管理单位),其中2014年新增依申请559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法规文件类信息占40%,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占60%。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559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04件,占总数的36.5%;“非本机关信息”100件,占总数的17.9%;“信息不存在”的98件,占总数的17.5%;“非政府信息”的72件,占总数的12.9%;“不予公开”的28件,占总数的5.0%,“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的57件,占总数的10.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已实施。通州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4年信息公开方面行政复议通州区政府的共有3件,1件被市法制办驳回,2件维持;行政复议区属各部门的共10件,1件撤销,2件申请人撤诉、终止审查,维持、驳回、责令履职各1件,4件未办结。

  (二)行政诉讼

  2014年信息公开方面行政诉讼通州区政府的0件;行政诉讼区属各部门的15件,8件驳回,3件原告撤诉,4件撤销。

  (三)举报

  区行政投诉中心共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1件。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转相关单位查处报结果1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存在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存有较大差距,公开内容需深化;一些单位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问题。

  2015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规定》工作计划

  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区将重新修订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更新通州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要求各相关单位也进行更新;同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再次的强调及解读,要求各单位明确工作流程,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大信息的主动公开,明确界定信息公开属性,提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数量;对重大的决策开展解释工作,以便群众正确理解政府的工作。

  (三)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是当前公开工作的难点,突出疑难问题较多,深度和广度不易把握,引发行政复议和诉讼。各单位要始终以稳妥慎重作为依申请公开工作原则,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依法合规,注重申请办理的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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