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4:37    来源: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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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委政府网站(http://jt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57078015。

  一、概述

  2013年,市交通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工作日安排工作人员值守,接受公众咨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了工作机制和岗位职责,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公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标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机关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8%;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业务动态类信息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9%。行政职责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通告》、《关于印发北京市出租汽车调度站扬招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等;业务动态类信息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设置规范>意见的函》、《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北京市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等。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政府信息,本委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官方微博,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放置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其中,最主要公开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监督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等栏目,并及时更新。2013年,我委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与建设工作,网站信息发布量进一步提升,互动交流和在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服务公众的同时,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机关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2件,占总数的80%;以信函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3.3%;当面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6.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法规文件类信息1件,占总数的6.7%;规划计划类信息2件,占总数的13.3%;行政职责类信息3件,占总数的20%;业务动态类信息9件,占总数的60%。

  (二)答复情况

  对15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给予公开”2件,占申请总数的13.3%;“已主动公开”7件,占申请总数的46.7%;“政府信息不存在”2件,占申请总数的13.3%;“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件,占申请总数的26.7%。

  四、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委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共2人。截至2013年底,按照《条例》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成本费用12.3元(其中,复制费1.8元,检索费10元,邮寄费(信封)0.5元),均按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缴市财政。本委未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3年,本委机关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5.3%;电话咨询2人次,占总数的10.5%;网上咨询16人次,占总数的84.2%。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3年底,本委依申请公开答复均按时办结,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本委将努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深化主动公开,扩大公开范围,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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