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4:30    来源:北京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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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文化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共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文化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文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邮编:100044,电话:010-82110771)。

  一、概述

  2013年,按照《条例》要求和《北京市文化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均顺利开展。本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拓宽公开途径,尽量增加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减少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使主动公开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局主动公开信息128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不予公开信息17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84条,与去年基本持平,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如:陈冬局长简介、分管工作等信息。

  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其中法律规章1条,如:《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2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原创动漫形象作品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其他法规文件3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发布决定保留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为工作计划类信息,如:北京市文化局2014年工作计划。

  业务动态类信息1273条,占总体比例为97.77%。其中部门动态类信息168条,包括:政务动态类信息8条,如:北京市文化局接待了参加首届中非文化产业圆桌会议的非洲26国文化主管官员;会议动态类信息48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召开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工作总结会;工作动态类信息71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参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长论坛;意见征集类信息1条,如:第七届北京家庭才艺大赛面向全市家庭征集参赛作品;培训动态类信息7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审批服务处举办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业务培训班;资金动态类信息3条,如:北京市文化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人事动态类信息7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关于武宁同志任职的通知;廉政动态类信息8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统计调查类信息13条,如:北京市2012年文化发展概况;结果公示类信息1273条,其中工作总结信息1条,如:北京市文化局2012年工作总结;行政许可结果公示信息700条,为北京市文化局行政许可职能日常审批项目,如:北京市文化局批准北京开心麻花演艺经纪有限公司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其他结果公示402条,如: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同意深圳市英和生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美术品的批复。

  (二)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主阵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网上办公系统、本局官网(http://www。bjwh。gov。cn)和首都之窗无缝对接,将本局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政府信息同步在官网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实时、全面、准确公开。

  2.新闻媒体是重要渠道。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尤其是电视、报纸和微博等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结合我市重点文化工作安排,发布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内容,包括全市文化建设成就、文化工作法规和政策、重大文化活动和重点文化工作重要文化信息服务。全年组织新闻发布活动35次,邀请媒体记者700余人次,刊发原创新闻稿件、播发广播和电视新闻、网络新闻2000余件次;制作《首都文化舆情》日报248期,专报16期,宣传报道汇总14期;播出演艺咨询节目《演艺罗盘》52期,在《中国民航》杂志刊发稿件12期;联合市政府新闻办,完成国际戏剧奥林匹克新闻发布会;完成十艺节、文博会、首图百年和曼谷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已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5人,均为兼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局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年本局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局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没有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

北京市文化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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