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4:15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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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3年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国资委网站(gz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949)。

  一、概述

  针对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性质,市国资委结合工作职能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2013年,我们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公开责任,不断夯实制度基础,拓展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夯实基础,加强制度建设。确立构建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的课题,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统筹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受理回执、处理分办单、各类信息公开告知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是完善载体,丰富公开内容。我委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改版,调整信息公开专栏二级子栏目,增至“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动态”和“行政职责”等5个子栏目,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领导,完善组织结构。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职责、任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目前,我委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 2013年,我委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6条,网站其他栏目公开信息679条,包括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规范性文件等多方面内容。

  此外,我委注重拓展公开渠道,通过《首都建设报》、《首都国资》杂志、《北京国资年鉴》等载体公开重大会议、重大事项、工作要点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统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明确专门受理人员,设定了受理渠道,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信函、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申请,保证了申请渠道的畅通。

  2013年,我委共收到2例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我委信息公开受理机制、答复程序,在答复期限内及时进行了答复。没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和举报情况。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委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大量信息,但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的信息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步协调,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专栏的作用,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的需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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