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5:28    来源: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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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 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68860607 电子邮箱:sjsxxgkb@bjsjs.gov.cn)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Shijingshan District and commission, offices and bureaus of Shijingshan Government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3 to December 31 2013.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 please contact the 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Shijingshan Government. (Address: No.16, Bajiao West Street, Shijingshan District, Beijing 100043, Shijingshan Government Service Hall Tel: 010-68860607 Email: sjsxxgkb@bjsjs.gov.cn )

  一、概述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的统一部署,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在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基层指导,加大交流培训力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年全区各公开机构(不包含垂直管理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石景山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9条,占总数的6.85%;法规文件类信息158条,占总数的5.44%;规划计划类信息36条,占总数的1.25%;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01%;业务动态类信息2519条,占总数的86.45%。

  主要公开渠道:一是政府网站。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对“石景山信息网”中的相关栏目进行了升级改版,增强了场景式服务体验,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二是各类查阅场所。按照“信息共享、就近查询、分级受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设立的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力度,负责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等服务工作。同时,各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结合各自情况,开展特色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就近查询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全区共有47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各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一)申请情况

  石景山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0件,其中当面申请98件,占总数的57.65%;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67件,占总数的39.41%;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5件,占总数的2.94%。

  (二)答复情况

  在答复的170件申请中:

  公开政府信息的56件,占总数的32.94%;

  部分公开政府信息的2件,占总数的1.18%;

  所申请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76%;

  告知补正申请的11件,占总数的6.47%;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34件,占总数的20%;

  政府信息不存在的22件,占总数的12.94%;

  非政府信息的42件,占总数的24.71%。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发生3件针对区政府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复议结果均为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发生1件针对区政府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为重新答复。

  五、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主要体现在各单位信息公开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4年,要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继续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公开理念;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制度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拓展渠道载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丰富公开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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