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3-25 14:29    来源:昌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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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及2013年度昌平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bjchp.gov.cn)上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010-89741734;电子邮箱:xxgkb@bjchp.gov.cn)。

  一、概述

  2013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

  (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一是主动公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区政府公开了《昌平区科技创新支持政策》、《昌平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昌平区产业转型升级政策》。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定期公开全区工业经济总体运行和重点产业运行情况。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开展中关村示范区先试先行政策宣讲,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上市、人才引进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公开政策措施类政府信息,更好地发挥了政策对全区优化发展环境和促进产业调整与升级的作用。

  二是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信息。区农委公开了农村家庭财产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设施农业规范化管理等相关政策。区卫生局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3年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区自来水公司每季度公开管网水质7项指标检测结果和出厂水质42项常规指标检测结果。区环保局公开了PM2.5防控措施以及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区人力社保局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区民政局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调整、养老机构评定、农村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等方面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了区政府及一级预算单位的2013年度预算信息,并首次公开了区政府及28家政府工作部门的2012年度决算信息。区审计局公开了201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二是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区住建委网站上建立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完成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等进行了集中展示,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三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食品安全标准、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等事项的公开范围和内容。同时,每月定期公开公共场所、餐饮服务、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审批等信息。

  四是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围绕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公开了环境监察、老旧机动车淘汰、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创建、昌平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编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

  五是生产安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大风、暴雪、高温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提示信息。同时,公开了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执法行动等安全生产保障信息。

  六是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加大对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征地公告、征地结案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拆迁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公开相关补偿政策。

  七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在物价监管方面,开展了对农产品、大型连锁超市、旅游餐饮企业、水、电、医药、教育、成品油等多个领域的专项检查,并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

  八是招投标信息公开。严把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审核关,依法、依规核准招标方案。及时公开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等信息,并将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予以公开。

  (三)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增强信息公开互动性

  一是坚持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打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民生服务等主要栏目,并结合重点工作整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转型、重点功能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相关专题。在健全网站服务功能方面,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设置场景化服务,对各部门办事事项进行了全面准确细致的梳理,实现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理结果查询等办事服务。

  二是发挥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高政民互动实效。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区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广泛采集民意。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电视互动访谈的形式介绍教育、医疗、社保、环境等领域的政策法规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进行了公开。此外,通过门户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对相关重点工作公开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了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文件接收、管理、查阅等规章制度。同时,各单位还通过新闻发布会、昌平电视台、昌平报、政务微博等渠道扩展主动公开形式,主动发布重要活动、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信息。

  (四)加强培训考核,规范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考核。继续坚持月通报制度,加强对日常基础工作落实的监督力度。调整考核评价重点,提高了保密审查的考核分值,增加了创新创优的考核指标,初步实现了考核权重由落实基础工作向完善、深化、创新转变。

  二是规范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培训。继续坚持“一对一”培训、开展新任职科级公务员专题培训等培训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2条,占总数的5.84%;法规文件类信息418条,占总数的10.1%;规划计划类信息27条,占总数的0.65%;行政职责类信息31条,占总数的0.75%;业务动态类信息3423条,占总数的82.66%。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8条。

  2013年,全区各单位累计接待公众咨询查阅5639人次(现场2241人次,电话3398人次)。

  2013年,区图书馆、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接收各单位移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8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度全区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161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44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70件,占总数的34.15%;通过互联网申请29件,占总数的14.15%;以传真形式申请5件,占总数的2.44%,以信函形式申请101件,占总数的49.26%。

  (二)答复情况

  全区205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241项,已到答复期的224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4年答复。

  在已答复申请事项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81件(占总数的36.16%);其它答复类型共143项(占总数的63.84%)。其中: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81项中:“公开”78项,占96.3%(含“同意公开”65项,“同意部分公开”6项,“信息已主动公开”7项);“不予公开”3项,占3.7%。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143项中: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8项,占5.59%;

  “信息不存在”73项,占51.05%;

  “非本机关掌握”55项,占38.46%;

  “非政府信息”3项,占2.1%;

  “已移送档案馆”4项,占2.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单位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6.6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20元。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已审结8件,全部做出维持决定。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已审结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2件,裁定驳回起诉4件,裁定准予撤诉1件。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全区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需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作用的发挥仍需增强;三是信息公开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201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提升日常管理工作效能,完善考评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渠道场所建设,增强政民互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附表三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及免费情况

附表四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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