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5 10:58    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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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2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d.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长椿桥路17号);联系电话:82510559,82510860,82510964;传真:82579211;邮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12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1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5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29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通过海淀区主动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021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3%;法规文件类信息42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4.19%;规划计划类信息89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7%;行政职责类信息9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9%;业务动态类信息952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3.21%。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和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6个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在信访办接待大厅设立区级依申请公开接待处,开创了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结合的新局面。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我区实现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同全区公文流转系统对接、网上办公系统同政府网站群实现系统对接,政府信息从产生就自动流转到区级政府信息管理平台中,减少了各部门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的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全区申请总数为215件,其中区政府和政府办受理100件,区级机关和区属机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共受理115件。申请主要采取当面、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其中当面申请110件,占总数的51.4%;以信函形式申请70件,占总数的32.7%,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5件,占总数的15.9%。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拆迁补偿、房屋产权、征收征用土地、行政处罚、“三公”经费等项内容。2012年我区还新增了农村地区的腾退改造方面的信息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全区共受理215件依申请公开案件,均按期答复。其中:

  “主动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4.8%。

  “同意公开”的64件,占总数的29.8%。

  “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1.5%。

  “不予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4.2%。

  “信息不存在”的49件,占总数的22.8%。

  “非本机关掌握”的61件,占总数的28%。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0.9%。

  “非政府信息”的12件,占总数的5.6%。

  “中止申请”的5件,占总数的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2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226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全区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29件。其中:结案27件,2件再在办理中。维持17件,驳回4件,终止4件,责令履职2件。区政府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4件,其中:2件胜诉,1件败诉,1件正在审理中。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海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制作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和目录编制有待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典型案例的梳理与研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明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的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并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并加大此类工作效果在考核中的比重。

  二是新制作公文按照信息标准和分类在信息产生的同时建立各类信息目录、主责单位和信息公开属性,更方便群众了解公开的政府信息,也降低了机关的行政成本。

  三是对依申请办理中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梳理,组织相关重点单位研讨,更加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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