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3-03-25 10:55    来源: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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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街16号 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68860607 电子邮箱:sjsxxgkb@bjsjs.gov.cn)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the people’s governments of Shijingshan District and commission, offices and bureaus of Shijingshan Government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2 to December 31 2012.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11H000/sjsq_index.shtml.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 please contact the 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Shijingshan Government. (Address: No.16, Bajiao West Street, Shijingshan District, Beijing 100043, Shijingshan Government Service Hall Tel: 010-68860607 Email: sjsxxgkb@bjsjs.gov.cn )

  一、概述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初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的统一部署,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基层指导,加大交流培训力度,为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组织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2012年,我区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区级领导小组、区公开办、各单位公开机构的三级工作体系,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深入研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谋划各项公开工作的推进落实。在市政府18项公开制度办法的基础上,统筹全区各公开责任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将其进一步细化,并要求各单位将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体系,创新考核形式,调动区各部门公开工作积极性。

  二是主动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强化系统功能运用,规范专栏目录设置,不断提升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围绕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相关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深化,尤其是在当前我区依申请公开较集中的城建、拆迁领域,区住建委、规划、国土等部门积极回应公众关注需求,在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土地征收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等方面深化研究,主动公开实效得到了不断提升。

  三是渠道场所建设进一步拓展。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了我区“十二五”时期相关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发展计划等规划计划,为民办实事工程、折子工程、济困工程等区重点工程及其执行进展情况,区政府2011年财政决算和2012年财政预算,以及部分单位的2012年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区政府多次就重大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区各单位主动通过新闻报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强化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更新设施设备,加强文件移送,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石景山区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8条,占总数的5.24%;法规文件类信息186条,占总数的6.17%;规划计划类信息33条,占总数的1.09%;行政职责类信息14条,占总数的0.46%;业务动态类信息2623条,占总数的87.03%。

  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7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23人次,占总数的59.31%;电话咨询153人次,占总数的40.6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行政机关继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目前全区共有47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各受理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均已通过网站、公开指南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一)申请情况

  石景山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机构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其中当面申请62件,占总数的52.99%;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40件,占总数的34.19%;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15件,占总数的12.82%。

  (二)答复情况

  在答复的117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9件,占总数的41.88%;

  “部分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8.55%;

  “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3件,占总数的11.11%;

  “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29件,占总数的24.79%;

  “申请信息内容不明确”的4件,占总数的3.42%;

  “信息已主动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7.69%;

  “非政府信息”的3件,占总数的2.56%。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年未发生针对区政府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诉讼。

  五、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过去的一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信息公开是一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工作,各项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继续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把人民群众关注的、与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加以部署。

  二是加强渠道建设。不断丰富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加快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优化网上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加强基础工作检查和考核,认真开展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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