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51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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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0年,按照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从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开展宣传,组织培训,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及时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财政”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利用局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新闻宣传等工作积累的资源优势和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保密审查、澄清发布、沟通协调、监督与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推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推进预算信息主动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首次公开市级政府预算报表。2010年首次增加公开报送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市级财政预算的一般预算收入计划情况表、一般预算支出计划情况表、一般预算收支计划情况总表、基金预算收入计划情况表、基金预算支出计划情况表等5张市级财政预算表格,更加完整地反映市级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二是细化政府预算公开的内容,首次公开市级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为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我市的各项重点工作资金支持情况,2010年政府预算公开增加了预算收入安排情况、预算支出安排情况等7项预算编制说明,努力使政府预算更加通俗易懂。三是补充往年政府预算公开报表。为使2008年和2009年的政府预算公开更加完整,按照公开2010年政府预算报表的做法,我局补充公开了2008年、2009年政府预算各5张报表。四是首次指导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5 月底,45家上报市人代会审议的部门(市公安局因涉密除外)全部公开其部门预算。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载体。201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0.4%;法规文件类信息107条,占42.5%;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1.2%;行政职责类信息2条,占0.8%;业务动态类信息139条,占55.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认为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可以大大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对于依申请内容重复出现、经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组织力量对曾经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积极建立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备查备选档案。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问题,依托备查备选信息给予快捷而明确的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1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5项,信息不存在3项,非本机关信息的1项。

  四、收费情况

  认真执行《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该办法印发后,我局第一时间办理了“依法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收费许可证,并购买了北京市行政事业统一收费票据。2010年,由于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为已主动公开、信息不存在或是非本机关信息的,因此未发生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

  五、投诉、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受理的全部依申请公开事项实现零报案投诉、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事项1件。市民董某因不满我局在2009年7月对其申请事项的答复意见及行政复议结果,于今年初提起行政诉讼,但由于证据不足最终被海淀区法院驳回。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2010年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机制、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的程序、依申请收费操作等公开实务中的问题都亟待进一步研究。

  2011年,我局将按照全市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公开实现形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需要群众知道”和“群众需要知道”的各类财政信息。一是继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扩大上报市人代会的部门预算范围;进一步细化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逐步理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和界限。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四是加快网络公开平台的使用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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