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03-16 15:21    来源: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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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委网站http://tamg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511861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委副主任主管,办公室主任主抓,指定工作人员参与的管理机制。截至2010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0年通过我委互联网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业务动态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由于我委的工作性质及管理区域的特殊性,社会关注点集中在以下问题:天安门广场升降旗时间;夜景照明时间;天安门广场节日和活动中的摆花情况;天安门地区建筑物情况及地区新闻媒体拍摄采访申请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委除应急值守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在电话咨询中一一给予相关答复外,同时通过我委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报纸等渠道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并适时给予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3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0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0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0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92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2920人次,占总数的100%;网上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保障沟通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重点,依法规范做好受理及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全面、细致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下一步,我委拟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梳理、完善我委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服务及时、到位。同时,我委将在市政府领导下,自觉地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丰富我委互联网门户网站内容,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强化责任,开拓创新、加强服务,积极、深入的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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