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15:35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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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075007。

  一、概述

  2009年,市教委认真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流程、标准、考核等进行规范。召开各处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的市教委政府信息工作总结暨培训会,促进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

  (二)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努力为公众提供满意服务。我委高度重视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与申请人电话沟通,了解具体需求。属于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尽可能为申请人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相关政策和内容,努力使申请人满意。

  (三)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我委及时公开相关文件。我委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移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市档案馆和首都图书馆方便公众查阅。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报》改为双月刊,使我委文件发布更加及时;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宣传教育有关政策、措施。我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访问量为773452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4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524条政府信息中,属于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0.38%;属于法规文件类信息31条,占6.11%;属于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占1.34%;属于行政职责类信息5条,占0.95%;属于业务动态类信息478条,占91.22%。

  我委及时主动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问题的相关文件,包括考试、招生、“小升初”政策、本市采取措施确保高校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以及公务员招考信息、录取标准,等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互联网申请5件,信函方式申请7件。按照《规定》均按时予以答复。

  从申请的内容看,涉及法规文件类信息5件,占35.74%,涉及行政职责类信息9件,占64.26%。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14.29%,信息不存在9件,占64.29%,非本机关掌握3件,占21.52%。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我委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向我委提出减免收费申请。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我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167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59275人次,网上咨询2389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1件。未发生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特别是网上办事工作有待加强。

  为此,201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改进措施是:

  (一)继续加大机关工作人员《条例》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丰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三)加强非公文类信息公开,加大教育政策解读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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