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0-03-26 15:26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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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我委网站http://www.bjeit.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235680,85235669。

  一、概 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本次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的部门。2009年9月“三定”批复后,我委即根据《条例》要求,着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对机构改革中合并的三个单位的信息进行整合,10月30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式上线运行。

  我委共配备了1名专职、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相关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委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经进行保密审查后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89.32%。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5条,包括机构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法及领导介绍等,占总体的比例为3.48%;法规文件类信息105条,包括本单位的行政事务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占总体的比例为8.13%;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包括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占总体的比例为0.85%;行政职责类信息18条,包括本部门工作职责所涉及的农药产品生产审核、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审核等方面的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39%;业务动态类信息1113条,包括统计信息和部门工作动态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86.15%。

  以上所有公开信息,我们都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保密原则和发布程序予以公开。对随时产生的工作动态类的信息,由产生该信息的处长进行第一道审核把关,之后发布到委内网和外网的后台,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审核编辑后对在经信委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对社会公开;对以委名义正式对外印发的文件,由起草文件的处室确定文件的属性,提出公开与否的书面意见。办公室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对所有拟公开文件进行保密审核,最后决定是否对社会公开。通过以上工作流程,既有效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又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本单位网站、媒体宣传报道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内容,并在办公室设立的资料索取点摆放相关信息的纸质文件,供公众查阅。

  我委在政府网站上建立和开辟了办事指南、在线申报等便民服务专栏,为公民和企业提供计算机上网查询及网上办公等服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起到了互补和互相支持的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0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我委设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全部为2009年新增。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诉讼收费情况

  我委2009年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诉讼,因此未发生相关费用。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人次,全部为电话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作为2009年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我委根据《条例》和市公开办的要求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感到在不断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方面,还需继续努力;在目录编排设置、信息清理整合审查公开等各环节,还存在一些把握不准或者运用不够熟练、不尽完美的问题,需要今后不断地分析问题、总结经验、予以改进;办公室与处室之间还有待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型工作关系;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还需不断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熟悉业务流程,力争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公开服务。

  2010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改进工作。

  ㈠以《条例》为指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㈡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服务社会民众;

  ㈢紧贴经济信息化委中心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推进中心工作开展。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附表中统计为200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情况。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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