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7:4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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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我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6075007。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我委正式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作为本市首批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之一,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为目标,努力做到依法规范公开、便民为民。我委成立了由市教委主任刘利民任组长、市教委委员郑登文任副组长的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抽调人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能处室的工作职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我委制定了《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市教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办法》、《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等10项规章制度,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公开程序、受理申请、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08年我委制发的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65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1.机构职能类信息6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3%,主要包括我委机关职能及其调整情况、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能及其联系方式、主要领导人名单等信息。

  2.法规文件类信息30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03%,主要包括我委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又分为综合、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财务经费、招生考试等类别。

  3.规划计划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8%,主要包括我委发布的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育事业统计、校历及我委承办的政府实事项目、折子工程。

  4.行政职责类信息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68%,主要包括我委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职权,其中包括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教育展、高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有关事项的审批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地方教材立项等。

  5.业务动态类信息120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1.17%,主要包括我委工作业务的信息,分为综合、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师与人事、德育、体育美育艺术与国防教育、学生管理、学校后勤与安全、基本建设、财务经费、国际合作交流、学校科研、招生考试等17个专题。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我委及时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相关文件,包括考试、招生、教育收费、“小升初”政策、本市采取措施确保高校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地震灾区中小学生来京借读和高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规定、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信息和录取标准,等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采用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手段发布,在我委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发布,我委网站日均访问量为875951人次。二是通过报刊、电视、新闻发布会、参与市纠风办在“首都之窗”网站开设的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栏目等方式发布政府信息,全年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我委新闻发言人就完善两免一补政策、四川地震灾区中小学生到本市借读、中考和高考工作、“小升初”政策、治理假期补课等方面的内容与网友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三是通过首都教育热线(96391)及其网上咨询热线及时解答教育相关政策,针对不同时期的热点,专题举办了中招、高招、成招、自学考试等5次网上咨询。四是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报》发布政府信息,2008年将政报改为双月刊并免费发放,使我委政府信息发布更加及时。

  另外,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移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市档案馆、首都图书馆、市政府公报编辑部,方便人民群众对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已全部答复。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8.33%;通过互联网申请6件,占总数的50.00%;通过传真方式申请5件,占总数的41.67%。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看,4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1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5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答复的12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50%,主要涉及小学入学政策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文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民办高校名单及奖惩情况、奥林匹克教育计划门票分配办法及数量、“小升初”政策文件。

  “非本机关掌握”的4件,占总数的33.33%,主要涉及区县政府教育经费分配数额、各中小学师生人数、部分小学划片就近入学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8.33%,是申请人要求提供教委勤[2000]002号文件。

  已主动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8.33%,是已经公开的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看,以本市公民为主,共10人,占总数的83.33%;外地公民1人,占总数的8.33%;其他组织1个,占总数的8.33%。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委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2人,兼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我委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向我委提出减免收费申请。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我委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75024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人次;电话咨询66078人次,占总数的88.07%。网上咨询8945人次,占总数的11.92%。

  我委开展咨询服务的主要方式:一是人工咨询接待服务,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当面咨询,能当场答复做到当场答复,疑难问题待研究后及时答复。二是网上咨询服务,公众可以通过首都教育热线(96391)设立的网上咨询平台,咨询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信息,还可以通过搜索其他公众留言解答情况,了解相关教育政策和信息。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委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比较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设计还缺乏特色;政府信息公开以单个文件为主,缺少政策解读等配套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特别是网上办事相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200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改进措施是:

  (一)继续加大《条例》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委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创造性。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加强我委机关网站建设,不断增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教育事项的网上办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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