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7:25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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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我委政府网站www.bj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市住建委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邮编:100039;联系电话:010-59958171,59958169;电子邮箱:zwgklyj@bjjs.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建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在北京建设网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通了政府信息咨询电话。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委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政府信息70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2.83%;法规文件类政府信息929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37.55%;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13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0.53%;行政职责类政府信息420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16.98%;业务动态类政府信息1042条,占总体政府信息的比例为42.1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点击量计为881749人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我委政府信息,我委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购置了2套电子触摸屏,安装在查询处,方便群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新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摆在文件架上,供公众查阅,并安排两名工作人员指导公众查询信息,回答问题;二是在我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使公众很便利地查阅到相关的政府信息;三是利用便民热线接待公众政府信息电话咨询。

  (三)咨询情况

  2008年,我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206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230人次,占总数的5.9%;电话咨询48838人次,占总数的94.1%。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7件。

  其中,当面申请304件,占总数的95.9%;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7件,占总数的2.21%;以传真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0.95%,;以信函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0.9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8.61%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95%是规划计划类信息,73.5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3.79%是业务动态类信息,无机构职能类申请。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5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18件,占总数的47.01%。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0.4%。

  “不予公开”的8件,占总数3.19%。

  “信息不存在”的64件,占总数的25.5%。

  “非本机关掌握”的51件,占总数的20.32%。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9件,占总数的3.5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在《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施行)》施行前我委免费为公众、法人以及其它单位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0件,已办结7件,办结率为70%。在办结的7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撤销终止4件。

  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此案件正在审理中。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半年多来,尚存在以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解需要进一步加深;对公开的难点问题总结不够全面;工作人员的责任感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009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继续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继续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难点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继续抓好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阅到、准确完整地申请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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