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6:57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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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水务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政府网站www.beijing.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大厅,电话:6855606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大厅。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法规文件类信息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行政职责类信息2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9%;业务动态类信息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3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局未接受过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一要敦促各有关单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整理并及时公开符合《条例》的政府信息。二要继续增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手段,利用公告、通告、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发布有关水务方面的政府公开信息。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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