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7:06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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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文物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j.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403202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我局专门配备了1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1个公共查阅点。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3%;法规文件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5%;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行政职责类信息1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49%;业务动态类信息7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93%。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广泛涉及文博工作的方方面面,像文保单位名录、博物馆名录、文物商店名录、建控地带、地下埋藏区、行政许可事项等政府信息的公开,既满足了我市作为著名历史文化名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切身利益而产生的对文博工作政府信息的迫切需求,又对我局全面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新闻发布会、北京图书馆、北京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查询政府信息,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最常用和最受欢迎的公开形式。在便民服务上我们编辑印制了一批《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供广大民众自由索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当面申请。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为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经答复1件申请,结果为“不予公开”,原因为涉及商业秘密。

  1件尚未答复,原因为正在办理中。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共16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申请公开暂不收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依申请公开暂不收费。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人次,占总数的18.18%;电话咨询18人次,占总数的81.82%。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全部是兼职人员,普遍存在工作任务重、头绪多的问题,导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信息清理方面进度不够快,新产生的信息录入不及时的现象。为此,我们将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在前期制定各项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加大按细则执行的力度。另外,我们还要加大培训力度,使局机关全体人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切实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是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通过认识的提高和理解的加深,使工作更为主动,标准更高。

北京市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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