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6:34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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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政府外办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市政府外办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政府外办秘书处,联系电话:6519270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15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08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们先后制定了《北京市政府外办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市政府外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对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间形成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清理,并及时上传了相关政府信息。截止2008年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次;全年,未发生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办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内容主要为:市政府外办主要职能及机构信息、办领导简介以及各处室主要职责及负责人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7.4%;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内容为《关于授予外国友人荣誉称号和名誉称号实施办法的通知》,占总体的比例为0.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内容为《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规划(2003年-2008年)》,占总体的比例为0.4%;行政职责类信息8条,内容主要为:申请因公护照流程、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申请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作流程等工作规范,占总体的比例为3.2%;业务动态类信息253条,主要为:市民讲外语活动简报、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动态以及市主要领导外事会见等情况,占总体的比例为89.1%。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本办工作实际,本办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无其他形式的申请。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系北京市外事机构相关信息。

  (二)答复情况

  2008年度,本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给予答复,答复率为100%;但由于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为“非本机关掌握”,所以,无法提供申请人所需政府信息。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15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产生因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而产生的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未产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本办共接受公民个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为依申请公开申请人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对同一申请的咨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均为0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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