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访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09-03-18 16:32    来源: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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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信访办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我办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地址为:“http://zfxxgk.beijing.gov.cn/showInfo.jsp?query/orgID=103”。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办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2号;邮编:100744;联系电话:65193753;电子邮箱:webmaster@bjxfb.gov.cn)。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人民来访接待大厅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件,未收到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我办薄钢主任的个人简介),占总体的比例为50%;业务动态类信息1条(人民建议征集办特邀建议人座谈会简报),占总体比例的50%。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我办基本情况的知晓程度,使我办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特别是特邀建议人座谈会简报的公开,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人民建议征集活动的积极性。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获取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相关要求,我办对政务网站进行了改造,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及时发布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群众可通过访问我办或首都之窗网站的方式浏览这些信息。此外,我办按期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移送主动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本。

  我办编写并印制了《北京市信访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手册,置于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大厅供群众免费索取。

  另外,我办专门购置了录音电话等设备,以方便解答群众的咨询。2008年度,我办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8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占总数的5.5%;电话咨询173人次,占总数的94.5%;网上咨询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信息内容属于业务动态类。

  (二)答复情况

  2008年度我办共答复1件申请,主要涉及复查复核事项相关内容,相关业务处室承办提出答复意见和相关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我办按“同意公开”方式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度我办未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印、邮递等相关费用。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收到针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办开展顺利,各业务处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均给出了较满意的答复,但也存在着不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

  09年改进措施:通过参加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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