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定向生公告

日期:2021-07-22 09:1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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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北京市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京发改规〔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2021年毕业的医学定向生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12家事业单位设置招聘岗位19个,拟招聘31名医务人员。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四)入学时已与我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的首都医科大学和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医学定向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8月4日9:30-11:30,13:30-16:30到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12房间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房山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定向生报名表》(右上角打印或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出示户口首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对于通过面试合格线但未被报考单位录取的定向生,由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研究调剂到其他同类别空缺岗位。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开招聘栏目(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协议书,并约定8年的服务期限。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待遇。

  六、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提供虚假材料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4.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89361144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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