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日期:2016-04-13 14: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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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办发[201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全市政府系统各级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要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3日

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家庭住房条件,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竣工6万套。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重大项目办、各区政府

  2.改善农村地区群众住房条件,完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以老旧小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对3000台老旧电梯的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相关区政府

  二、方便市民出行

  3.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实现16号线二期西苑站至北安河站19.6公里轨道交通试运行。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

  4.针对市民反映集中的公交出行问题,调整公交线路40条,包括优化调整线路20条,新开微循环线路10条,新开定制公交等线路10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5.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六区范围内建成20条停车秩序严管街,建设8个停车示范居住小区,进一步改善停车秩序,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

  6.完成20项市级疏堵工程建设;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渠划路口100处,调整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骨干路网通行效率。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7.新增公共自行车1万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站点密度,优化站点分布,更好地满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增设隔离护栏15公里,提高非机动车、行人出行安全性、舒适度。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8.完善交通事故处理APP软件功能,研发推出北京交警APP软件,提供信息发布、动态导航、违法处理、安全宣传等服务,提升市民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9.在26个乡镇建设完成2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5平方公里,改善71个村、5万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0.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减煤换煤”行动,实施400个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工程;持续开展送气下乡活动,保障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供应。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1.全市淘汰20万辆高排放老旧机动车,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

  四、营造安全宜居环境

  12.在重点公共绿地及重要道路周边等区域,建设4处园林绿化增彩延绿科技创新示范区(城市绿地10万平方米、山区绿地500亩);发挥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展示30种增彩延绿新优植物品种,为市民增加色彩丰富、绿期延长的公共休闲绿地。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13.通过腾退还绿、挖潜建绿、多元增绿等方式,建设10处城市休闲公园,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场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相关区政府

  14.在部分社区、城市公园等地建设30公里健身步道,为群众健身提供“大众田径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15.对城六区100条街巷胡同实施环境整治,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16.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进一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完善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检验检测室功能,增建500个社区监测点,更好地为市民提供食品药品快速检测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17.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高社区商业便民服务水平,全市新增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的便利店(超市)、餐饮、便民菜店等生活性服务业网点500个。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社会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18.新建1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使其总量达到13336个,覆盖2435个、83%的城市社区,进一步扩大便民服务覆盖面。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委

  19.加快推进“北京通”应用融合,力争2016年新增发放基于“北京通”标准的卡片不少于500万张;建设“北京通”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共享公共服务数据,方便市民利用“北京网”、“北京服务您”等公共服务信息。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五、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20.新开工建设4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推进城区养老服务需求全覆盖;加强包括养老照料中心在内的养老机构辐射居家服务,支持其中100家完善辐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为其区域内110万老年人提供短期托管、助餐、助浴、助医等10项居家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21.开展中医健康养老社区示范工作,在6个区的3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设立中医药健康养老专区,培养350名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2.为全市5000户空巢老年家庭配备和安装具有火灾探测报警等功能的安全服务设备,为1万名70周岁以上失智老年人配备防走失手环。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六、丰富市民文化生活

  23.开展首都市民戏曲大赛、“舞动北京”等系列文化活动,全年群众文化活动达到2万场次、群众参与达到3000万人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各区政府

  24.试点推出1000万元的文化消费电子券,加大文化消费引导力度,为更多市民提供惠民文化产品及服务。

  完成时间: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资办

  七、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25.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6.试点建立包括市属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康复特色医院在内的康复医联体,开展脑卒中、脑外伤等8种疾病的双向转诊服务,北京小汤山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年度合计转诊患者不少于400人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7.扶持在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着力构建“一街三园”大学生创业体系,支持100个团队入驻孵化,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免费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28.对北京市12348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并与各区的咨询服务实现对接,通过统一平台为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增设40个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增加37台签注(卡式)自助一体机,扩大相关证件免费速递范围。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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