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日期:2015-03-27 08:4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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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决议

(2015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报告,同意201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安排。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共2件)

  1.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

  2.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继续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公共区域综合整治(包括水、电、气、热、通信及具备条件的老旧电梯等设施)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115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质监局

  二、方便市民出行(共7件)

  3.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新城的交通出行效率,实现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共25公里线路建成通车,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550公里。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4.进一步改善轨道交通车站配套服务,13号线、八通线安全门投入使用,改造1号线、2号线、13号线、八通线等车站卫生间,完善车站标志标识系统。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5.鼓励居住区停车管理自治,城六区建设完成12处停车管理示范小区;规范停车经营行为,巩固100条停车秩序管理示范街成果,依法查处非法停车行为。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市交通委、市社会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6.改善乘客候车环境,改造100处公交车站的站牌、站亭、护栏等基础设施;调整优化公交线网,新开、调整公交线路40条;结合轨道新线开通,完善公交站点与地铁站点的引导标识。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城管执法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7.完成100万平方米市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完善道路慢行系统80公里,保障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完成30项疏堵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

  8.扩大公共自行车建设规模,增加服务站点,新增(建)公共自行车7000辆,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便利。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

  9.完成西城区唱片厂路、丰台区纪通东路等30条无灯道路的路灯建设,改善周边群众夜间出行条件。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三、优化生态环境(共3件)

  10.继续推进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通过优质燃煤替代、煤改电等方式年度完成减煤换煤120万吨;实施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送气下乡,新发展用户10万户。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1.围绕水源保护,在36个乡镇建设38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73个村、8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2.全市淘汰老旧机动车20万辆,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促进环境质量改善。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

  四、营造安全宜居环境(共3件)

  13.对朝阳、大兴等地区具备条件的104个单位及居民小区的自备井实施市政管网供水置换,改善约30万居民供水水质。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朝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4.进一步优化群众身边市容环境面貌,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

  15.加大电梯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通报力度,重点评估老旧住宅及交通、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2000台电梯,并促进建立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等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政府救济机制,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五、提升社区生活便利性(共4件)

  16.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会办、市民政局、市商务委

  17.完善3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及500个社区监测点检验检测设备,为市民提供食品药品检测服务,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8.创建665个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开展社区体质促进项目培训推广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健身服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19.建成200公里健康绿道,为群众提供更多休闲健身场所。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协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

  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共7件)

  20.通过改扩建乡镇敬老院、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等途径,建设40个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并进一步完善已建成养老照料中心的居家辐射、社区支持功能。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1.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万张,进一步缓解养老机构入住难问题。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2.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开发30家社会单位和50个大学实验室课程资源,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开放;组织20万学生走进国博、首博、抗战纪念馆,参观天安门升旗,引导中小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全市中小学生推出百册传统文化连环画和百部优秀少儿影片。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23.加大演出市场低价票惠民力度,低价票补贴资金比2014年增加30%以上,全市范围享受补贴的低价票总数达到15万张;免费向市民发放100万张具有打折、积分功能的文化惠民卡,市民持卡可享受低价文化产品及服务。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资办

  24.组织市属医院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开展对全市1674个山区、半山区行政村的万人次巡诊活动,组织30个名中医团队进30个村、30个社区,提供诊疗、慢病干预和健康咨询等服务,提高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25.扶持成立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4个民办非企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通过法治渠道维护其合法权益。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

  26.扩大市属公园对外开放面积,新增文物古建开放院落10处6000平方米,并面向市民免费开放颐和园益寿堂历史文化展、北京动物园畅观楼园史展等10个历史文化主题展览展陈馆。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园管理中心

  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共3件)

  27.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参合人员每人增加财政补助140元,筹资标准每人不低于1200元,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28.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调整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9.启动实施基本菜田补贴政策,对规模化菜田进行补贴,稳定蔬菜价格,提高地产蔬菜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协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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