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22-01-21 08:04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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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雅频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中突出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在统筹“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与“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中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努力为首都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确保检察发展的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以正确认识和处理事关新时代新发展阶段首都检察发展的重要关系,推进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发展的实践创新,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根本性保障作用。

  正确处理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关系。深化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认识,推动政治建检关键要在业务发展的事上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各级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63项,其中市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77项,首次向市委书面专题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将检察履职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

  贯通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伟大建党精神洗礼政治本色,用红色基因坚定政治灵魂,以砥砺誓为推进党在首都的检察事业发展而不懈奋斗的意志,为首都检察发展提供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要求,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整治自身顽瘴痼疾133项,建章立制348项,选树“京检榜样”39名,在强化革命性锻造中推进检察能力建设。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更加自觉把握检察发展的历史主动。思考谋划和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首都检察工作,锚定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着手编制《首都检察现代化发展纲要》,确保检察发展“立治有体,施治有序”。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动以党的建设实效审视检察业务成效,以检察业务成效检验党的建设自觉,激发检察人员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全年办结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87661件,较2020、2019年分别上升81.5%、40.1%,办结率96.6%,同比上升14.4个百分点;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3826件,同比增长10.7倍;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让政治建检焕发出的政治力量成为检察力量的最大增量。

  正确处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深化办案效果与办案标准关系的规律性认识,以提升办案标准支撑“三效合一”,以深化“4+N”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彰显检察机关人民属性。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理涉及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案件,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实现检察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代表委员、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参与检察听证3535件次,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主参与检察工作3100余人次,129条建议纳入检察决策智库,13件建议和提案圆满办复。

  强化“达到法律效果未必达到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意识,突出检察办案实质性审查要求,注重监督“实质非正义”问题。以“如我在诉”心体察民心,加强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物流寄递、电动车充电、农民工讨薪、处方药品违规销售等民生检察,办结信访积案129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74件,司法救助67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正确处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同有效破解首都检察发展难题的关系。着眼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生机活力,以有效破解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和影响检察制度优势的突出问题,考量各级院党组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情况。

  落实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带动和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并实现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的要求,为党委执法监督提供专门性专业化检察监督支撑。双向移送监督线索49578条,成案率40.7%,上级交办或移送核查线索4735条。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26人;开展刑罚执行重点案件专项检察、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立案侦查28人,同比增长6倍,助力清除害群之马。

  制定实施《北京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及指标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由组织全覆盖向功能全覆盖转变。推进“一院一品”“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打造43个党建品牌、23个检察文化品牌,怀柔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东城院“90后讲党史”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改革创新100例。

  二、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强化检察履职的使命担当

  秉持检察工作只有融入大局才有天地,检察制度只有支撑首都治理才有价值的理念,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首都职责要求,对接“一个开局”“两件大事”“三项任务”部署,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要求,服务“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

  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建设,批准(决定)逮捕15436人,提起公诉26220人,同比分别上升19%、29.1%,为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冬奥筹办、“十四五”规划实施、疫情防控、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2人,涉黑恶犯罪85人,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犯罪8099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涉军犯罪27人,伤医扰医类犯罪35人,依法办理周广森等人涉黑案、“小饭桌”经营者妨害疫情流调案等,形成有力震慑。

  聚焦首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007人,同比上升19.8%。惩治集资诈骗、洗钱等犯罪2746人,妥善办理“冠群驰骋”案、“通金所”案、利用虚拟货币跑分平台转移赃款案等,助力建设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依法起诉涉税犯罪123人,办理“8·27”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维护国家税收监管秩序。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统一,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82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42件,助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意识,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0人,办理相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2件。对接“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环球主题公园、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和检察联络室,融入全链条保护格局。

  聚焦绿色北京建设,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能作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77人,主动对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066件,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构筑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密云院生态检察守护“燕山明珠”密云水库;房山院办理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承担修复生态费用776万元。

  聚焦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60份,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基层院创新

  “7×24小时”检察监督热线、“检察服务e站”等检察接诉即办机制,融入首都精治共治法治城市治理格局。开展窨井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城市治理体现细节品质。依法办理网络博主诋毁董存瑞案、“5·27”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宣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村长上门普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案件790件,推动“一站式”取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等制度落地;三级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推动故宫、八达岭长城等40余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海淀院监督平台企业有效整改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问题,生动践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三、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强化检察发展行稳致远战略支撑

  秉持“法与时转则治”理念,把握“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质”的规定性和首都工作历来具有代表性指向性特征,突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富实效的价值取向,聚焦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系统性问题,锲而不舍“办好自己的事”,推动检察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突出以贯彻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为主线。深刻领悟中央《意见》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紧要处落的重要一“子”,强化“所当乘者势也,不可失者时也”意识,引领检察人员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法治进步的一边,化问题清单为履职清单,不断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监督线索移送与集中管理等机制支撑,持续破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着力在充分释放检察制度效能上下功夫。

  持守“法律授权必须为”法治原则,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系统性重塑四大检察职能体系、监督格局与检察力量。精进办理38例全国、全市首例性案件,延庆院助力冬奥筹办,督促整治无障碍设施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和中国残联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西城院助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办理全市首例涉中轴线申遗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东城院办理全市首例“自洗钱”案、朝阳院办理全市首例利用非法聚合支付平台非法经营案、门头沟院办理全市首例“杀猪盘”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通州院办理全市首例全流程适用企业合规案、顺义院办理全市首例异常交易虚拟货币“洗白”电信网络诈骗赃款案、昌平院办理全国首例“木马程序+区块链”诈骗案等,23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见证首都检察法律监督新作为新业态。

  突出以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刻领悟检察办案质量事关检察制度生命力,聚焦办案质效实然状态与应然要求之间的差距,选取带有标志性、基础性和牵引力较大,能够体现检察高质量发展规律性要求的评价指标,依托数据资源要素支撑,构建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检察业务绩效考评体系,以考评指标系统化提升工作指导系统性,激荡检察发展百舸争流与活力竞发新气象。

  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以构建“双一流”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常态化行动机制,以区级换届为契机调整配备区院领导班子成员,基层院结对共建效能初现,薄弱院“脱薄争先”进展明显,32项“我为基层解难题”措施落地见效,14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强化“检察人员素质不高、检察业务质量也高不起来”意识,贯通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与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健全检察官遴选、退出、考核、问责等机制,以既赋权又赋责为检察高质量发展赋能。完善入额领导办案机制,示范带头办案2569件,同比上升52.7%。

  深刻把握科技进步在检察力量重塑中具备重新定义检察能力现代化的内涵,培育科技赋能检察新模式。单轨制试点运行北京市政法办案系统,上线运行检察互联网听证、律师互联网阅卷、检察业绩动态评价等应用系统,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海量数据分析等技术强化检察能力建设支撑,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辅助办案1728件,同比上升35.1%。

  突出以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方向。深刻把握检察办案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纳入国家治理供给侧管理的特性,遵循“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点”要求,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实现检察发展动力变革,奋力推进检察监督格局发生历史性变化和检察业务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

  供给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受理四大检察案件77256件、7905件、2514件、3048件,同比分别上升44.8%、151.8%、77.7%、276.8%;依职权监督、依申请监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253.8%、47.7%,检察工作能动性与社会认知度有效提升。供给质效态势向好,申诉案件息诉罢访3802件,同比增长9.8倍;降低刑事检察“案-件比”,执法司法领域诉源治理效益显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13319人、不起诉6152人,严格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102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1218件,同比上升29.4%,纠正漏捕漏诉694人;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31件,采纳率为62.7%;对诉讼活动违法等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3701件,同比增长5.9倍;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不支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3112件,维护正确司法裁判的权威性,为终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检察监督支撑。供给结构趋于合理,四大检察业务结构比为85.1∶8.7∶2.8∶3.4,检察业务在总量跃升情况下,刑事检察占比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占比同比分别上升3.4、0.4、2.0个百分点;执法办案与监督办案结构比为69.1∶30.9,监督办案占比同比上升6.0个百分点,检察权监督属性与司法属性趋于融合统一。

  统筹“集约配置优质检力资源”与“均衡布局优质检力资源”,以专门性力量支撑专门性检察监督工作,构建“5+N”特色检察工作格局,培育特色检察尖兵力量;发挥检察一体化体制优势,运用“统一调检”法定方式调用185人次集中办案,把检察要素资源精准配置到与职责担当要求相适应的领域与环节。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的结果!与此同时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党的建设统领业务建设的作用有待强化;检察供给体系与首都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适配性有待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有待提升;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能力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找准把握落实市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和本次会议决议的切入点与着力点,持续深化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实践,为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以贯彻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为主线。强化“顺理而举易为力,背时而动难为功”的意识,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导向,在正确处理事关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关系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结构要素功能,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制度优势。

  坚持以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握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发展向更高形态演进的趋势性特征,突出质量取胜价值取向,强化实质性审查监督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基层基础基本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双一流”建设,不断开创首都检察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深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攻方向。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冬奥举办、“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首都治理水平等重要部署,落实以首都发展为统领要求,持续深化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检察供给体系与首都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带动和促进检察力量系统性重塑。

  坚持以完善首都检察发展的制度环境为基础保障。推动建立配套落实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的“1+N”制度体系,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等机制,持续完善检察监督线索集中管理、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优化完善制度环境,增强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北京篇章中展现检察担当,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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