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20-01-20 08:21    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
字号:        

——2020年1月14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首都北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议题68项,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分两批打包修改法规19件,废止法规2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报告6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作出决议决定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2人次,督办议案4项,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1112件,各方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首都北京作为庆祝活动举办地,受到了最直接最深刻的教育洗礼,收获了最丰硕最深厚的精神财富。庆祝大会首次安排人大代表群体参加群众游行,来自全市16区的200名市、区、乡镇人大代表,肩负全国262万各级人大代表重托,行进在民主法治方阵中,意气风发通过天安门,表达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展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自信,展示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我们以最高标准全力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和保障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作为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们把庆祝活动激发出来的精神力量转化为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全力以赴为首都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民主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贯通起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制定实施年度学习计划,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都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议题、首要议程,健全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的联动学习制度,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党中央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逐项研究落实,使人大工作更好贯彻和体现党的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召开全市各级人大学习贯彻交流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逐条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

  全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7月,市委召开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印发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市委书记蔡奇同志对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系统部署。常委会党组全面落实市委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扩大备案审查范围,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立法工作机制,创新“开门立法”方式方法,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以主任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完善“双联系”制度,履职的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各区自觉落实市委要求,16区全部召开区委人大工作会议并印发文件,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积极践行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市委要求,协助设立常委会机关党组,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加强日常领导和统筹指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77次,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11项,就重要法规向市委专题汇报3次,年中和年底两次向市委报告全面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市纪委监委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中研讨和专题学习,结合年度重点议题深入基层调研、检视剖析问题,制定清单逐项整改销账。在全机关大力倡导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工作作风,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提振了干部职工的精气神。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夯实首都治理的法治基础

  常委会坚决落实市委交付的立法任务,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聚焦首都治理急需、群众期盼强烈的立法事项,积极探索更好发挥主导作用的方式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全过程,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治理。

  增强总规实施的制度刚性。把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摆在立法计划优先位置,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加快立法步伐,反复调研论证草案中的法律问题,多次请示市委研究。修订后的条例全面体现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新理念新要求,建立全域管控的规划编制体系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等制度机制,对遏制新生违建、提高违法成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为严格实施总规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提前布局配套法规,对制定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推进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市政府大力推进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制定62项配套措施,使立法执法紧密衔接起来。

  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紧跟中央重大改革决策、落实市委重要改革部署,及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将党的领导写入具体条文,理顺条块分工、明确定位职权,建立职责清单和准入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群众诉求接办、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机制,固化了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的创新经验,进一步夯实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创制性规定了高校院所可将职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全部或部分给予完成人,明确了高校院所实施转化、资产评估和收益分配“三个自主决定权”,在负责人尽职免责、转化人才职称评定、政府采购“首台套政策”等方面健全激励保障措施,从制度上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修订后的城乡规划条例建立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和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简化了审批流程,巩固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坚持立改废并举,修改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在开展涉农领域立法后评估基础上打包修改法规11件,在法规清理基础上打包修改涉机构改革法规8件,废止法规2件,对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较好地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针对城市治理难点堵点和共建共享突出问题打出立法“组合拳”。街道办事处条例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的法定职责和保障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人员力量下沉,为基层赋能赋权、减负增效。修改后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推行总量控制、强制分类制度,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对个人违规投放和企业混装混运加大处罚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从制度层面保障全区域全链条全流程治理。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痛点、不文明行为中的顽症痼疾精准施策。常委会还对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下好立法先手棋。

  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坚持谋划超前一步、行动向前一步,积极探索提前介入、专班推进、“双组长制”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将人大立法资源和力量向调研起草环节延伸,与市政府共同召开立法工作会总结经验、明确要求。针对改革发展急需、利益矛盾复杂的立法项目,先后组建5个专班,实行常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共同牵头的“双组长制”,抽调精兵强将联合调研起草,构建“扁平化”的沟通机制和“直通车式”的反馈机制,在坚持国家法制统一、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步伐、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开门立法”,就健全立法参与机制出台专门规定,完善法规通过后新闻发布制度。在督办议案基础上,就修改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展“万名代表下基层 全民参与修条例”活动,担任市人大代表的全部27名市领导率先行动,1.2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直接听取24万多市民意见建议。文明行为立法中,吸收代表参加专班调研起草,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直接征求1.1万名代表意见;市委宣传部发起文明行为网上民意调查,140多万人提交问卷、点击量超2200万。这些创新举措拓展了代表和群众参与的深度广度,使涉及千家万户的立法项目都由代表参加、带动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改进工作。

  三、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重点工作见行见效

  常委会恪守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进行监督,严格执行报告专项工作“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组织持续监督、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将监督压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财经领域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调整市级预算,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决定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建立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调研减税降费和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五年规划,建立专题分析机制。与市政府共同召开会议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首次通过移动客户端向代表提供预算草案查询服务,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建设,实现市区两级全覆盖。审议城市体检情况报告、开展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监督、督办美丽乡村建设议案,突出规划引领、建管统筹、保护传承利用并举。围绕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和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监督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管理,推动构建一流国际语言环境。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提升绿色生产生活水平。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污染防治效果,同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现场发放问卷宣传法律知识,推动解决城乡结合部污水处理、农村水污染治理等问题。突出重点领域,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报告,督办有关议案、开展专题询问,推动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主体责任,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在连续多年监督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基础上,审议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报告,针对移动源治理、扬尘管控等问题提出具体建议,促进大气污染精细化治理。

  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聚焦城市交通疏堵治乱,采取新立法规及时检查、复杂问题多法并查、市区两级联动检查的方式,对2018年通过的“两条例一决定”进行组合式执法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调查,向代表发放执法检查记录单掌握“身边路边周边”情况,执法检查报告限定配套措施出台时限,有力推动法规实施。聚焦群众家门口医疗健康服务,审议基层健康管理有关情况报告,就设施网底建设、补齐人才短板等提出建议;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督办医养结合议案,对审议过程进行网络直播,跟踪整改方案落实;紧扣院前医疗急救的公共服务定位,加大议案督办力度,推动市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提升服务水平。聚焦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对刑事审判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监督,首次专题询问检察工作,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众新型案件侦办衔接配合、公益诉讼配套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推动提升司法质效。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常委会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首次听取法制办公室有关情况报告。修改工作规程,将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制度性规程、办法和规定纳入备案范围,明确审查要求,召开专门会议、组织专题培训推动落实。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特征的高度,深刻认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力,服务保障代表履职是人大工作主责。通过完善机制程序、拓展代表参与、改进联系方式,进一步强化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推动代表履职贯穿融入常委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创新学习培训方式。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代表特点和履职需求,聚焦提升代表政治意识、履职能力,精准设计学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突出政治培训,面向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代表,委托市委党校举办示范班,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确保代表履职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激发使命感责任感。做实基础培训,依托全国人大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职应知应会知识,打牢共同思想基础。细化专题培训,根据议题组织专门委员会、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开展“小班制、专题化”培训,了解背景情况、吃透法规政策、掌握专业知识。一年来结合机动车停车、国有资产管理、乡村振兴战略、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等议题举办7期专题培训班,309名代表参加,为高质量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制度,每人相对固定联系4至5名代表。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优先保障参与议题的代表列席,一年来共有市人大代表180人次列席会议。制定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召开现场会推动落实。目前,全市已建成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2157个。统筹组织会前集中视察,围绕11个专题掌握工作进展,安排“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同代表座谈交流,共有代表近900人次参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精心组织全国人大北京团活动。上调市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和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误工补助标准,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保障。

  推动办好代表建议。认真分析代表提出的1112件建议,依法交各承办系统研究办理,确定交通管理、学前教育、农村饮用水安全等11类146件建议由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分类评估代表反复提出的61件建议,同代表逐一沟通,推动37件取得进展,24件不具备办理条件的已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市政府明确要求主管领导领衔办理、对74个承办单位进行专题培训,法院和检察院系统采取领导包干负责、纳入目标责任制等方式压实办理责任。目前,办理取得进展或已列入计划的838件、留作参考的248件、26件因涉及中央单位职权已转有关方面研究,公开建议原文1042件、公开答复意见818件。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把握数量和分量、力度和精度、程序和效率的关系,以完善工作制度、运行机制为切入点,通过优化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带动全市人大工作增强整体实效。

  完善具体制度机制。健全议事规则,修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细化议事流程、改进汇报方式,提升议事效率;狠抓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质量,完善议题报告程序、明确出席列席范围、优化公民旁听流程,对审议意见书规制作出具体规定,邀请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常委会月度重点工作调度会制度,加强整体统筹和督促落实。专项清理涉及人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规定,启动修改6件地方性法规,完成18件立法工作规程立改废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组织制度,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优化有关工作机构职能设置,调整妇女、体育、老龄、司法代表小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优秀干部充实有关部门工作力量,持续推进交流任职,对机关年轻干部增强政治本领组织专题培训。

  深化协同联动和交流互鉴。认真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同天津、河北人大加强沟通,重点围绕交通一体化、区域环境治理开展工作协同。深耕协同立法,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确定为三地人大共同立法项目,密切沟通、联合起草,分别提请三地代表大会审议;探索协同监督的机制方法,就水污染防治同天津人大联合检查,就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同天津、河北人大联合调研,组织召开三地人大养老服务监督工作座谈会。促进上下联动,全面加强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就重要法律问题多次请示汇报,及时报告工作创新成果,按要求认真检查本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高等教育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建立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制度,就重点议题组织市区人大联动调研检查。开展交流互鉴,向兄弟省区市派出29个调研组、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地人大调研组84批次,交流好经验好做法;按照市委外事工作安排,参加中美省州立法机关合作论坛,深化同国外地方立法机构互访交流,积极宣介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优势,拓展交往面、扩大朋友圈。

  加强人大制度宣传阐释。完善新闻报道工作规程,精心组织策划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万名代表下基层等重点报道,增强策划的前瞻性、报道的节奏感和亲和力。积极协调各类媒体,深入挖掘重要法规项目和重点监督议题,讲好履职故事。一年来,中央媒体报道北京人大工作161次,市属媒体报道2000余次。整合常委会新闻宣传平台渠道,统筹规划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改版微信公众号,摄制人大工作专题片。依托首都智力资源优势,同高校共建地方立法和预算监督研究基地。用好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平台,主办第六届民主与法治学术交流座谈会。同市委教工委共同建立思政课师生观摩常委会会议制度,更好发挥思政课师生在国家制度宣传教育中的“种子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担当、认真履职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市委工作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工作的前瞻性不足,对创造性开展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的研究和探索还不够,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立法还存在短板,执法检查的刚性约束还需进一步增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还需完善,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制度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督办质量有待提高,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还未实现全覆盖,网上履职平台建设需要加强,常委会组织制度、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还需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一年的工作中下力气改进。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十四五”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主动、担当、精准、有效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首善标准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更加及时有力到位民主法治保障。

  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构建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和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为重点,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对制定大数据条例,修改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进行立项论证;对修改审计条例、招投标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就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业扩大开放、第四次经济普查、乡村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审判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有关议题组织专题询问。检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促进健全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就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开展立项论证,推动侨界人才智力资源更好融入首都发展。做好计划、预算、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监督工作,就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开展专题调研。

  二是着眼超大城市治理,推动完善首都治理体系。以推动健全精治共治法治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为统领,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管理条例,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改实施保密法若干规定;对制定社会信用条例、修改测绘条例进行立项论证;对制定地下空间管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在监督城市总规实施的同时专题审议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街道办事处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涉及基层治理重要法规的实施情况。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三是围绕生态城市建设,推动守好首都绿水青山。按照健全首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制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条例,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审议本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待大会审议通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后,采取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监督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四是回应群众关心关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市民群众“七有”要求、“五性”需求,重点就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开展立法监督。制定中医药条例、医院安全秩序保障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对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条例、禁毒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安全生产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项论证;对学前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项目开展立法调研。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听取和审议食品药品安全有关报告。突出“一老一小”领域监督,审议学前教育和养老服务长期护理有关情况报告。在督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议案基础上听取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对本市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五是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突出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规则和机制程序。完善提前介入、专班推进的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和“万名代表下基层”的“开门立法”工作机制,用好高校立法资源。完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情况报告制度,全面实现市区人大规范性文件电子化报备审查。突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经济形势定期分析研究,提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智能化水平。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根据议题任务和履职需求设计安排各类代表培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扎实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修改常委会自身建设相关法规,健全工作具体制度机制。大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教育,完善思政课师生观摩常委会会议制度,深入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深化人大工作市区联动、区域协同和对外交流交往。

  各位代表,美好生活需要奋斗开创,初心使命呼唤责任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勠力同心、拼搏进取,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