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9-02-12 08:05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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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敬大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深入实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建设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努力做到依法履职有作为、服务大局有担当、推进改革有力度、党建队建有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80640件,办结77419件,同比增长8%和7%。

  一、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合法权益

  依法追诉犯罪、维护权益、保护公益,共受理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17359件24222人,逮捕11576件148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311件26148人,起诉16865件21073人。

  依法开展刑事犯罪检察。立足首都超大城市治理体系,深化平安北京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03件1227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150件6360人,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06件366人。妥善办理了红黄蓝幼儿园教师虐童案、西单大悦城持械行凶案、高碑店砍伤警察案、蓝黛俱乐部组织卖淫案等社会关注案件。严厉打击暴力伤医、“医闹”滋事刑事犯罪,妥善处理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附条件不起诉80人,通过监督考察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积极防治校园欺凌。

  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检察。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北京全国政治中心定位,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通过介入侦查、全程督办、教育转化,筑牢首都安全稳定防线。起诉间谍、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寻衅滋事犯罪85件111人。依法办理各类涉军犯罪38件89人,妥善处理涉军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检察。贯彻落实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推进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建设,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214件229人,经审查决定逮捕139人,取保候审64人;提起公诉167件182人,已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均获有罪判决;其中,省部级案件4件。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与市纪委市监委等单位会签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规范性文件;探索拘留对接留置、设立强制措施审查期限等工作机制,办案衔接不断完善。

  依法开展经济犯罪检察。围绕保障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金融、科技、知识产权、网络电信等领域的专业化检察。起诉非法集资犯罪434件1098人,妥善办理了华赢凯来、六宝、盛世汇海等一批重大案件。坚持严厉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推动盘活涉案资产,提高清偿比率,化解集体访423批15633人次。加大涉税案件打击力度,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216件308人,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海淀院办理的“11·01”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犯罪嫌疑人100余名,涉案价税合计50亿余元。

  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围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部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等7个专项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6件,立案242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2件,行政机关回函和启动整改率为100%。共督促恢复各类土地821亩,拆除违法建筑57886平米,清理各类垃圾54000余吨,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6284万元。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针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督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17件,促使百度外卖、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集中下线2万余家店铺。市区两级党政机关、有关单位重视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主动移送案件线索;丰台、石景山、房山、大兴、延庆区委专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实现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两手抓、两手硬、两手协调发展。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公安机关该立案不立案的监督,监督立案255人,100人被判处刑罚;对于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销案件294件;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侦查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5份。适应公安机关“一站式”办案模式的转变,继续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制度,将法律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目前已覆盖15个区。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45件,移送后公安机关立案417人,197人被判处刑罚。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坚持监督与公诉合理分工,统一对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办结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211件,提出二审抗诉58件、再审监督抗诉17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75.8%;纠正法院审理程序瑕疵和不规范问题38件,促进了依法审理和公正司法。

  依法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调解和执行的监督,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2024件,审结1910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2件,再审改变率为63%。加大同级监督力度,针对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中的瑕疵,发出检察建议63份。针对虚假诉讼提出抗诉2件,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1件。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裁判,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当事人息诉服判率为85%,维护了司法权威。

  依法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围绕促进行政审判公平公正,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639件,审结567件,提出抗诉2件。针对行政相对人未对行政决定提起诉讼、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执行不合法、不到位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份,促进了终结或中止执行裁定的规范适用和行政决定的有效实施。

  依法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防止“以权减刑”“提钱出狱”。办结减、假、暂监督案件4111件,提出纠正意见320份,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4人。将罪犯对财产性判决事项履行情况纳入其悔罪评估范围,利用信息平台综合查询罪犯名下资产情况,对于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罪犯提出不予减刑、假释的建议。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于涉及会见、通信、劳动报酬、警戒具使用等方面的违规监管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5份。针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731份,被采纳率为89.9%。

  三、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大局

  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检察工作和检察资源,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实现检察工作的良好效果。

  服务保障“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围绕精心组织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从条线、区域和专项入手,积极构建“一纵一横多项”检察工作新格局,研究制定《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明确18项重点工作和7个专项工作;各分院、区院结合区域定位深化服务,如东城院、西城院立足首都核心区强化安全保卫,服务背街小巷整治提升;平谷院、密云院与区文化委优化长城保护,督促拆除景区违法建筑,防止“建设性破坏”;门头沟、昌平、怀柔等院开展专项行动,服务生态涵养区建设。围绕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天津、河北检察机关会签《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框架补充意见》,纵深推进跨区域检察协作。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深入京张高铁等重点建设项目,联合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法治宣传;延庆院出台专门意见,强化生态保护,营造赛会优良环境。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结合所办非法集资案件,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项报告,协助金融局、证监局完善金融监管,防止金融犯罪转化为金融风险;朝阳、顺义等院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主动开展金融犯罪预防,帮助群众识别诈骗伎俩,避免经济损失。围绕精准脱贫,推进民生检察工作,部署开展解决农民工讨薪讨债专项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人,办理涉及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200件,为202名农民工追回182万元。围绕污染防治,出台专门方案,与市园林绿化局、原市环保局等单位建立协同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形成首都生态文明保护合力。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95件152人,探索就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污染者承担环境侵权责任,赔偿损害、修复土壤。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对于治国安邦、人民福祉、执政根基的重要意义,坚决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共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提请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575人,起诉88件333人。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质量,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督办、引导侦查,依法追加逮捕16人,追加起诉17人;不予批准逮捕160人、不起诉10人。坚持综合运用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职能,深挖彻查,移送黑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线索36件。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施策,主动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向相关区委组织部门通报问题,把好“两委”换届的入口关、程序关。

  积极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加强权益平等保护,切实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区分民营企业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将民事责任升级为刑事责任。加强督办指导、案例引导,审慎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护科技创新,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侵犯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犯罪108件162人,宗冉、陈令杰、王旭侵犯著作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3件案件入选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品质保护委员会评选的十大刑事保护案件。通州院在办案中依法区分以“借”为名的索贿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使一家为顺利开发农村土地被迫“拆借”100万元的公司免被追究单位行贿罪。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司法便民利民,建设统一的“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控告、申诉、查询、咨询平台,实现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接访“五位一体”,努力做到“只进一个门、就能办成事”。坚持预防在先、法治引领,深入开展“法律十进‘七五’行”活动,部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公开审查等方式,进入256家单位开展法治宣传、落实普法责任,促进形成尊法守法用法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预测预警预防贯穿工作始终,推动司法办案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落实属地责任、分级引导处置,依法接待群众信访20519批44223人次。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力量进驻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

  从探索检察工作规律出发,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改革的精细化、体系化和适应性,实现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以专业化促进办案精准化,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专业类别办案组1144个,实行固定设置和临时组建相结合,在院内、院际统筹使用,实现动态化、机动化管理。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将所有检察官领导干部编入办案组,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办结各类案件8420件,占案件总数的10.9%。实施检察官年会、检察官履职年审制度,将业绩评价情况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等级晋升和惩戒退出的依据。

  推进司法办案机制创新。开展与以审判为中心相适应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试点,全面提升案件审查和指控证明犯罪的能力水平。加强量刑建议规范化建设,制定常见罪名量刑建议参考标准,完善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促进量刑建议从幅度量刑向精准量刑转变。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探索由市检四分院、铁检北京院集中管辖或指定管辖公益诉讼案件;顺应北京互联网法院网上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相应检察院网上开展业务工作机制。

  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创新。深化法律监督“五化”建设试点,依法规范法律监督案件案由、立案标准、监督规程,建立线索管理、立案纠正、跟踪反馈、结案归档系列机制,推动工作制度从无到有、从粗到细。将诉讼违法行为分为一般违法、重大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三种类型,对应事项化办理、案件化办理和依法立案侦查,推动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研发法律监督独立办案模块,实现监督线索获取、流转、审查、反馈网上操作、信息化管理。首次通过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报对全市法院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与市高级法院共同健全完善列席长效机制。向市司法局通报全市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市监狱管理局及时回函、落实整改。

  推进专业管理机制创新。开展专业平台、专业工具和专业素质“三位一体”建设试点,通过专案专办、术业专攻,实现以专克难、以专应变、以专育才。深化全市检察科技资源整合试点,发挥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的集聚效应,编制科技强检总体规划,推进司法实验室建设,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鉴定、勘验491件,将科技辅助办案落到实处。推进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新型专业技术设施“四新”检察院建设试点,强化基础设施对改革成果的固化支撑。探索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将所有司法办案类别和监督制约事项细化为2400多个流程节点,实现全过程、闭环式的实时动态监督;检察管理监督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积极探索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捕诉一体的改革要求,开展优化检察职能配置试点。全市三级院各刑事办案部门按案件类型统一实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滤作用。与此同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由专门部门统一履行强制措施的备案审查、复议复核、司法救济等职责,统一强制措施适用标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

  五、以“双一流”创建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着力打造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落实检察领导体制,实施下级院向市检察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在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中,北京市检察机关获得特等奖。32个集体、46名个人获得市级系统以上表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发挥系统内巡视“利剑”作用,对四个区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对两个区院党组领导班子开展巡视“回头看”,移交巡视中发现的线索7件7人。

  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健全检学共建、挂职锻炼、轮岗交流机制,提高司法办案能力。通过完善办案组管理、细化司法标准、强化科技辅助,提高规范司法能力。针对犯罪职业化、智能化、科技化趋势,引入外部专家咨询,完善人才专业分类,努力培养又通又专的检察业务专家。西城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丰台院的金朝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维护法律权威,认真接受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制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全覆盖。市检一分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上运行。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认真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制度保障。过去一年,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整改市政协关于本市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报告提出的问题。建立健全“菜单式+专题式”代表委员联络模式,服务代表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结满意率为100%。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由于改革叠加、法律修订,检察机关正处在职能调整、格局重塑的关键节点上,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尚未成熟定型,履职不平衡、不全面、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具体来说,一是服务国家和首都工作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二是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有待进一步厘清。三是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快速推进的改革要求。四是大数据、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不够深入,科技强检实效不够显著。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和政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一以贯之地贯彻好中央、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一以贯之地落实好第十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确立的系列工作思路,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这条主线,深入实施新时代首都强检战略,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首都工作大局。毫不动摇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工作,继续完善“一纵一横多项”检察工作新格局,服务保障“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促进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格司法办案,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等犯罪。坚持全面、均衡履职,积极构建“四位一体”刑事检察工作体系,做实做优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开展“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

  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五化”建设,把传统职能做优、把短板职能做强、把新增职能做实,促进形成各项监督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

  深化司法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政法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全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框架意见,坚决完成检察改革相关任务。坚持专业化方向,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办案组织,优化职能配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完善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协调机制,深化检察机关自身适应性改革。对接北京市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推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互联互通,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深化“双一流”创建活动,完善办案绩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首都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抓好系统内巡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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