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血浆的新冠康复者须满足六个条件

日期:2021-10-29 10:2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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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捐献血浆的新冠康复者须满足六个条件

  为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治疗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增加了无症状感染者招募要求,同时首次明确了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新冠肺炎患者也可以使用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

  新冠肺炎康复者的血液中已经存在抗体,输注恢复期血浆可以防止新冠病毒对肌体器官造成持续性的损害,有效救治重症、危重症患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的采集工作,并纳入了新冠肺炎的诊疗方案。

  新版方案明确,满足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也可以捐献血浆。根据方案,捐献血浆的新冠康复者应当同时符合六个条件,包括距首发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三周;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出院标准;年龄应当满18岁,原则上不超过55岁;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无经血传播疾病史;经临床医师综合患者治疗等有关情况评估可以捐献血浆者。

  方案进一步细化恢复期血浆临床应用适应症,指出恢复期血浆主要用于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其中,方案首次将病情进展快的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患者纳入适应症,特别是年龄大于75岁的普通型患者,或年龄65岁至75岁但合并糖尿病、慢性肾脏损害、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基础疾病的普通型患者。此外,新版方案完善了输注原则,明确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血浆输注,特殊情况如某种血型的康复者血浆缺乏等可以实施相容性输注。(杨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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