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热点答疑

日期:2021-08-31 09:41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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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热点答疑

  1、不进行置换的报废车辆哪里可以回收?

  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各区再生资源回收类企业,设置废旧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服务网点。目前已汇总全市第一批86个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经各区核查后将向社会公布。具体信息可关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管城理市”进行查询。

  2、销售门店置换来的旧车怎么清运?

  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已将本市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信息推送给销售门店,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将引导和监督销售门店及时清运旧车,避免车辆大量堆积影响市容环境。在旧车处置过程中还将重点关注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电动自行车的废铅蓄电池:一是在销售及维修门店购买或维修时以“以旧换新”等模式进行置换;二是自行交给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三是投入小区的有害垃圾收集桶。

  3、如何监管达标车私自改装行为?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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