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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2. [规划分类] 其他规划
  3. [发文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4. [发布日期] 2016-07-08 00:0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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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办发〔2016〕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日


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明确本市“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确保实现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自觉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夯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长足发展,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4%,进入创新型国家高端水平。

  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重点宣传普及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激发全体市民特别是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努力培育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创新型人才大量涌现,科技创新对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高。

  2.公众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不断增强。围绕发展需求,突出工作主题,构建学习型社会,加强对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健康生活等知识和观念的宣传普及,推动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3.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意识和决策水平不断增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不断提高,引领和带动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升。

  4.科普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进展。树立“互联网+”思维,以信息化手段创新科普形式和载体,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机融合,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和科技传播能力,形成互联网时代科普工作新格局。

  5.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完善协作共建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社会动员机制,社会各方面参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强。完善法规政策,积极促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协同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为创新驱动发展培养坚实的后备力量。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科学能力,使中小学阶段科技教育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创造、创业的能力。推进科技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接受科技教育和参加科普活动的机会。充分发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的有效衔接。

  2.措施。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落实《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提高科学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加强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促进科学教育内容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渗透、融合。依托北京数字学校和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开发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加强过程性评估和改进,积极探索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科技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

  加强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技教育选修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通用技术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和敢于创新、善于创造的精神和勇气。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注重大学阶段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探索大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课程改革,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基础课建设。建设并利用好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高等学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鼓励本科生参与科学研究和学科竞赛。鼓励大学生参加科普活动,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丰富课外科技教育活动。加大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的力度。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各类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促进科技教育校内外有效衔接。鼓励科技类社会团体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科技专题夏(冬)令营活动。开展科技场馆、博物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工作。办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竞赛。开展社会大课堂、学生科技节、博物馆之春、青少年科普阅读等活动。

  加强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培养。大力实施北京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早期培养计划和青少年科技创新“雏鹰计划”“翱翔计划”,组织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等活动,鼓励、引导青少年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拔尖人才。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推进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鼓励中小学校设立科普教育长廊、电子屏等宣传平台普及科学知识。引导青少年正确使用互联网信息资源。组织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关注青少年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落实《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配置科技教育资源,提高薄弱学校的科技教育质量。全面加强远郊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儿童少年、来京务工人员子女、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有针对性地提供接受科学教育、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

  推行青少年家庭教育。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习惯养成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类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家长的科学教育能力,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

  3.分工。由市教委、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社科联等单位共同参与。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加大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力度,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运用科技发展农业生产的能力。开展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文明健康意识,提高农民科学生活的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农业”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探索促进农业服务现代化新路径。加强农村全科农技员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提升远郊区农村留守人员特别是农村妇女的科学素质。

  2.措施。大力开展农村科技教育培训。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大力开展科技教育活动。采取农业科技入户、农民田间学校、乡土专家培训、农民致富科技服务套餐配送和专项技能培训等有效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周、科普日、科普之春等活动,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科学的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引导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创新创业。

  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及乡村博物馆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结合美丽乡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建设一批农村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完善农村基础科普设施,推动乡村科普视窗、宣传栏等建设。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发挥乡镇科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农技员、养殖专业户的科普知识培训。

  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增强农民使用电子设备和互联网的兴趣与能力。开展“三农”网络书屋建设、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新农民微视频展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素质。统筹农村数字家园、尚农网、爱农信息驿站等“三农”信息服务资源,开展智慧乡村建设。强化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北斗导航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中的应用。

  加强农村重点人群科普工作。面向远郊区留守农民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开展科普重点帮扶。大力开展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巾帼科技特派员、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增收能力。

  3.分工。由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单位共同参与。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以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进城务工人员及失业人员培养培训为重点,提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为“北京创造”奠定人才基础。围绕城镇劳动者的全面发展需求,推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信息技术、职业发展等知识和观念广泛普及,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生产和健康生活能力,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

  2.措施。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以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为载体,五年内累计实现2000万人次参加学习。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将科技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和培训教材。建设职工在线教育学习服务平台,开设网络科学课堂。鼓励企业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利用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科普教育基地。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围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提高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和职业技能大赛,大力提升职工职业技能。

  开展大规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五年内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5万人次。推进高级研修项目,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每年举办40期左右市级高级研修班,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组织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培训,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有关培训机构,每年培训急需紧缺人才不少于2万人。开展岗位培训,以技术适应、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养成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岗位轮训、学习交流、体验模拟等方式,每年培训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万人。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举办创新理论系列培训,开展职工创新成果展示活动,鼓励倡导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创建职工创新工作室,五年内总数动态保持在500个。组织实施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计划,开展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评选活动和“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2020年全市达到200家。探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模式,实施按专业、定方向的梯次深度培训。

  提升来京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建立来京务工人员和用工单位、劳务输出组织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制。强化家政、养老、医护、保安、建筑、环卫、燃气等行业来京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和相关知识普及。针对新生代来京务工人员的需求和特点,推进首都农民工大学生助推计划。深入推进“春潮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或企业技能岗位的农民工都得到1次专题培训。

  3.分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社会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社科联等单位共同参与。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过程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2.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贯彻落实〈2016—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开展科学理论、科学方法、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重点加强区、街道(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

  创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的渠道和载体。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在干部选学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的学习。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满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加强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在领导干部考核和公务员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内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

  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北京市公务员科学素质大讲堂、公务员科学素质知识竞赛等针对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活动,五年内参与人数不低于3万人次。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参观学习。编辑出版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主题科普读物。

  3.分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共同参与。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任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普及绿色低碳、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等知识和观念,促进社区居民全面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完善社区科普设施,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区科普工作中的作用,繁荣社区文化,建设和谐社区、美丽社区。

  2.措施。大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开展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以及科技周、科普日、科普之夏、首都科学讲堂、周末社区大讲堂、科学达人秀等各类科普活动。发挥社区教育在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服务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面向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和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等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自觉抵制不良信息。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科技发明创造活动,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

  提升城镇新居民科学素质。围绕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科学知识,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提升科学素质、提高职业技能、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城镇新居民树立科学精神、掌握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帮助城镇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提高社区科普服务能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到2020年,实现“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城市社区基本全覆盖,创建社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500个。建立和完善北京市社区科普大学市级总校、区级分校和社区教学点三级办学体系,推动社区科普方式创新。建设一批具有时代气息、体现高新技术特点、满足不同人群需要的科普设施。依托新媒体拓展社区科普设施服务功能,推动科普信息惠及广大社区居民。

  积极开展社区科普示范建设。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到2020年,科普社区总数达到全市社区总数的40%。重点建设一批科普示范社区,有序开展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科学健身示范社区、气象科普示范社区、地震科普示范社区等建设,推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构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格局。充分利用和整合社区内外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社区科普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和动员社区学校、科普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俱乐部、科普志愿者为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实施高等学校与社区科普组织对接工程,鼓励有志于社区科普教育的专家、学者和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科普工作服务。搭建科普教育基地与社区对接桥梁,促进社区科普工作开展。

  3.分工。由市社会办、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共同参与。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任务。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建设,构建科学教师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教师科学素质和科技教育水平。加强科技教育教材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科技教育教学方法,努力做到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培训要求、符合对象需求。加强科技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切实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

  2.措施。大力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有条件的市属高等学校开设科技教育专业或相关课程,培养更多科技教育师资。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加大对科学教师的培训力度,强化科技教育内容培训。广泛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提高科技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着眼于培养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材料和教学计划。根据《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结合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的特点,编写符合各类人群需求的科技教育培训教材。健全完善社区科普大学课程体系,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多方面集成、开发、引进各类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教材(课程)、课件。

  改进科技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研究,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培训对象需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展科技教育培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

  加强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达标。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培训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与培训工作。

  发掘利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教育资源。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参与科学教师培训、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

  3.分工。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共同参与。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任务。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科普工作创新,建立适应科普信息化的体制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力量,促进科普信息化资源开发,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深度融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创新科普服务模式,强化移动端科普信息推送,提升科普传播精准服务水平。

  2.措施。建立科普信息化推进机制。探索完善适应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工作模式。建设市级大众网络科学传播平台、打造区级科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完善社区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形成三级“互联网+科普”工作新格局。建立科普信息化社会动员机制,依托科普信息化联盟,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普信息化发展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科普信息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促进科普信息化资源开发。广泛吸引社会力量,促进科普信息化资源开发,实现科普信息的高效利用和随时获取。引导市属学术团体、区科协、基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等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和新媒体科普资源开发。发挥蝌蚪五线谱网站、北京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在科普信息化资源开发、共建、共享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培育、资助一批具有代表性、引导性的紧盯科技前沿、紧跟社会热点、紧扣公众需求的电子科普出版物。

  拓宽科普信息传播渠道。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应用软件等,建立移动端科普传播平台,广泛开展移动端科普工作。推动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和传播频次,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推动市属各类报刊杂志普遍开设科普专栏或增加科普专栏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进一步丰富科技传播专栏内容和形式,实现纸质和网络同步传播。

  强化科普信息精准推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洞察和感知公众科普需求,细分科普对象,创新科普的精准化服务模式,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资源送达目标人群,满足公众多样性、个性化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远郊区农村的科普信息服务定制化推送力度。大力推进科普信息服务无障碍工作,提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获取科普信息的便捷性。

  3.分工。由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市教委、市科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等单位共同参与。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任务。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优化科普资源配置,推进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加强科普设施信息化建设。

  2.措施。加强实体科技场馆建设。完成首都科学技术馆建设,完善北京自然博物馆、北京天文馆展教设施,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博物馆,到2020年,北京地区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科普场馆达到140个。增强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综合类博物馆和专题类博物馆展示、讲解藏品所蕴含的科学内容。

  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推动新建一批具备科技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基层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和科普设施。积极建设科普活动站(室)、科普图书室、社区科普大学等基层科普阵地。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远郊区农村中小学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设农村中学科技馆和农村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大力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资源载体,建设和发展一批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科普机构。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适度发展国家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到2020年,实现北京地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200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400个。

  拓展社会设施资源科普功能。引导公园、商店、书店、医院、影剧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增加科普设施,利用橱窗、电子屏等设施进行科普宣传。逐步提升科普主题公园以及观光农业园、动植物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场所的科普能力,增加旅游业的科普元素。

  加强科普设施信息化建设。推动和支持科普机构和科普设施主动利用现有科普信息平台获取科普信息资源,加强线上科普信息资源的线下应用。大力推动虚拟现实等技术在科技场馆展教中的应用,提升科技场馆展教服务水平。推动数字科普视窗、数字图书室建设,实现优质数字化科普资源进社区、进乡村。

  3.分工。由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社会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单位共同参与。

  (九)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工程

  1.任务。培育科普创客文化,实现科普与艺术、人文的有机结合,打造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促进科普资源开发社会化,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加强首都科普资源整合,以北京科普资源联盟为依托,完善科普资源集成、共享和服务机制,动员中央在京单位特别是科技、教育、文化机构的科普资源为首都科普事业发展服务,搭建在京社会组织参与首都科普公共服务的平台。利用外国驻华使馆、跨国公司的科普资源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

  2.措施。推动原创性科普融合创作。大力开展科普文章、科普视频、科普微电影、科普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科普作品创作。通过北京创客科普季等品牌推广,培育创客文化。以评优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力度。发挥北京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等科技社团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继续资助自然科学科普图书与音像制品的创作出版,打造北京科普创作品牌。继续办好科普新媒体创意大赛、网上科幻小说大赛、优秀科普写手征集等科普创作活动。开发科普线上交互学习平台系统,便于公众在线学习科学知识。

  建立社会化科普资源开发模式。通过招标、奖励、补贴等形式,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传播。发挥数字内容产业协作中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基于互联网等新媒体的科普视频、短剧、动漫、游戏。重视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科普资源的制作。鼓励将科学、文化、艺术融为一体的科普创作形式。

  完善科普资源集成、共享与服务机制。壮大北京科普资源联盟规模,到2020年,联盟成员达到400家。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导向,建设科普众创空间,推动科普产业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中央在京科技资源,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服务。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国有企业的实验室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推动北京地区科普场馆免费开放。办好北京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资源分类集成,完善线上交易流程。推动京津冀科普资源共享,拓展服务范围。建立数字科普云平台,打造科普资源数据库。

  促进科普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首都科普创作水平整体提高。加强与国外科技组织的沟通协作,动员外国驻华使馆、跨国公司参与北京科普活动,为首都市民提供多元化的科普服务。

  3.分工。由市科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社科联等单位共同参与。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任务。分层构建科普人才队伍,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2.措施。加强科普工作者队伍培训。强化科普工作者培养和继续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全面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政策措施,为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参与科普重大项目和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技教育、组织科普活动的能力。

  加强科普创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北京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为核心,吸引有志于科普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科普文学、影视、动漫等作品的创作,组织开展科普作家培训。

  加强科技记者编辑队伍建设。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开展科技记者与编辑培训,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和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质量的提升。

  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农村实用技术科普人才,发挥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建立由大学生村官、农技员、养殖专业户组成的科普宣传队伍。结合社区科普品牌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单位以及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农村、社区科普服务。

  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科普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工作机制。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等学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媒体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服务,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发挥志愿服务总队、分队统筹协调作用,搭建科普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引导科普志愿者积极参加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活动。

  3.分工。由市科委、市科协牵头,首都精神文明办、市社会办、市教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共同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

  各区政府负责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本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全面推进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提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指导各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协作共建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与市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

  建立健全科研科普相结合机制。研究制定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增加科普任务的措施与办法,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提高科普成果在科技考核指标中所占比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要在科研与科普结合上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社团的作用,积极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途径。

  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依据《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调查,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和监测评估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十三五”中期评估及终期检查,全面衡量科学素质工作成效。

  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通过示范引导、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开展科普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国际影响力。

  (三)完善保障条件

  推进《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支持本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履行职责,在组织、队伍、经费、设施等方面给予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市有关部门根据所承担的任务,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加强对科普经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和使用效果。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四)明确进度安排

  2016年,推动和指导各区制定“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做好“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和宣传工作。

  2017—2020年,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成中小学科学素养基准研究工作,启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长远发展战略研究工作。

  2020年,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三五”期间和《科学素质纲要》颁布实施以来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全面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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