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网络问政网络行政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日期:2014-04-11 15:53    来源: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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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和交流沟通方式的显著变化,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昌平作为首都城市发展新区,当前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城乡结构、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群众的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通过互联网表达诉求和信息公开需求日益强烈。加大政府网络舆情收集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扩大共识、凝聚力量,既是“网络问政”向“网络行政”转变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城市服务管理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通知》(京政办发〔2014〕12号)要求,结合昌平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网络问政网络行政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舆情范围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情的直接反映。本意见所指的政府网络舆情信息是指社会组织、广大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信息和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与政府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歪曲、谣言等。

  二、工作机制

  针对网络舆情突发性强、涉及面广、传播速度快、影响力大等特点,建立健全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整理—上报通报—调查办理—督办落实—反馈回复”的工作机制。

  (一)收集整理。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快速全面地搜集涉及昌平的网络舆情信息;利用昌平微博发布厅、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微调查”,主动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舆情信息,要按照一般性问题、社会热点事件、复杂敏感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甄别梳理。

  (二)上报通报。对于一般性问题、社会热点事件,由区委宣传部负责采取专报、快报等形式,经区政府办公室呈报区政府领导,并直接通报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对于复杂敏感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根据区委宣传部提供的舆情信息情况,直接呈报区政府领导。

  (三)调查办理。在接到网络舆情通报后,各部门、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实事求是、快速地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向区委宣传部报送办理结果或回复口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以舆情专报形式对各部门、镇(街道)网络舆情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四)督办落实。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区政府领导在网络舆情信息上的批示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开展网络舆情调查、处理工作。

  (五)反馈回复。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根据承办单位反馈的办理结果或回复口径,通过网络舆情发现渠道及时向网民反馈问题办理情况,一般问题一对一回复。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收集整理网络舆情信息。区委宣传部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昌平微博发布厅、微信公众平台、网络监看队伍、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等资源,每日对各类媒体、论坛、贴吧、博客、微博、微信、QQ群等涉及昌平的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

  (二)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各镇(街道)接到网络舆情通报后,要及时上报本单位行政“一把手”,各单位行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争取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网络舆情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与网民进行沟通,及时了解相关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网民反应的问题;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理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网络舆情办理工作;对于复杂敏感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网络舆情,要及时报请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协调解决。

  (三)严格遵守网络舆情办理时限。对涉及民生的重要公共信息和热点事件,如灾害性、突发性事件,涉及部门和镇(街道)要在接到通报后2小时内出具对外口径;对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宣传部反馈办理结果;对能近期解决的,要加快办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宣传部反馈工作部署情况及办理期限;对条件不具备或解决有困难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宣传部反馈对外口径,向群众讲明情况,争取尽早解决;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委宣传部反馈对外口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四)切实加强网络舆情协调督办。对未在规定时限回复的,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责令整改;对反馈需要协调办理的,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网络舆情办理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进政务微博发布平台建设。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尽快开通本单位政务微博并入驻昌平微博发布厅,安排专人做好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办理、反馈等工作。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政务微博运营管理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加强网络舆情办理反馈情况统计。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要根据网络舆情收集、办理、反馈情况,编制网络舆情统计汇总表,每季度末呈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并向相关单位通报。要注重收集网络舆情案例,加大对正面典型网络舆情案例的宣传力度,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三)健全网络舆情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将网络舆情办理、反馈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各镇(街道)绩效考核内容。对未按要求办理、反馈网络舆情,导致负面消息升级蔓延,对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的,要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扩散范围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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