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7-10-13 14:38    来源: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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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准引领、公众导向、突出重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深入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实际积极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现代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试点内容与责任分工

  重点在城市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建立较为全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同时积极开展征收补偿方面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措施;协调、推进、检查试点工作的实施。

  区政府办负责区属各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动员组织、标准制定、责任分解、培训指导、协调推进、监督考核工作。

  试点内容涉及部门各负其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试点内容。其他部门应对照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试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试点内容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实现全区统一标准,规范管理。

  (二)梳理试点各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建立试点内容政务公开标准。依据部门职责、行政权力清单等确定部门“五公开”事项,明确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时限频次、公开渠道、公开责任等。

  (三)立足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目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格式化清单模板,如公众办事流程图、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部门预决算报告等。

  (四)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制度,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五)分类推动试点部门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参与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拟在城市规划方面强化公众需求调查和规划草案意见征询;在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方面加强回应公众质询诉求;在税收管理方面强化政策解读和咨询响应服务;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等方面强化回应社会热点和公众监督;在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强化信息适时发布和公众获取服务便捷性。

  (六)细化任务分工到各责任部门,确定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自检自查,将每项工作安排及进程列入工作进度表,制定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度表,区政府办按月进度进行检查。

  (七)建立政务公开标准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和工作流程制定、推进、督办、协调、监督、考核、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推进全区试点工作,各部门将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专人负责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强探索创新。积极学习上级部门及兄弟区的工作经验,结合东城区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学者加强调研,探索新的公开渠道和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公众满意度。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办将试点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加强协调、监督、考核与评估,对完成试点任务的单位在绩效考评中加分。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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