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文公开属性管理 推进政务工作公开透明

日期:2018-08-13 14:03    来源: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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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是深化推进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的具体体现。昌平区在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过程中,一直将加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作为试点探索的一个重要方向,完善制度规范建设,从源头上解决公文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

  一是扩大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范围。所有行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均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研究确定公文公开属性。

  二是规范公开属性流程管理。对各级行政机关拟制、转发、代拟的公文均明确了公开属性管理流程,各个环节流程清晰,要求明确。

  三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定期审查机制。以“全面、真实、合法”为原则,对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且可以为社会公众知晓、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及热点问题涉及的政府信息,重新进行保密审查,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调整其公开属性并主动公开,真正把政务工作晒在阳光下。

  四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不定期抽查机制。抽查结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促进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比率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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