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09:30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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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考核,作为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党校必修课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为主题,组织4次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举办全市局级领导干部和法治机构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组织十六区政府抓基层依法行政方式创新评审,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双报告”制度获评“法治政府奖”。以中央对本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初审,推荐东城、延庆和通州三个区参评综合示范创建,怀柔、顺义、石景山、丰台和密云五个区参评单项示范创建。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组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推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合署办公,调整优化“两区”建设相关组团园区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城市副中心管理体制。向自贸区组团所在区及相关开发区下放118项市级行政权力,向城市副中心下放第二批赋权事项。编制《北京市乡镇职责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极简审批”,围绕“五子”联动推动“两区”政策与政务服务事项关联融合,深化告知承诺、“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市级行政服务事项中91.88%实现“全程网办”,1000余项实现“掌上办”。推动全市数字监管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国内首部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完成营商环境4.0版277项改革任务,制定营商环境5.0版改革方案,提出299项改革任务。出台国内首个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改革方案。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34家市级行政机关开展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基本实现全流程信用监管。推动出台《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实施群众诉求首接负责制,建立接诉即办“每月一题”机制,对12类27个集中区域、高频问题进行主动治理、源头治理,发挥网上12345“接诉即办”体系四级联动效能。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时更新。坚持市政府法治机构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制度,结合会议议题邀请群众代表旁听市政府常务会。扎实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国际交往语言环境建设条例》等12项法规草案,完成《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等22项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做好中轴线申遗、冬奥会筹办等中心工作法治服务保障。在全市设立首批6个立法工作联系点,拓展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制度,完成452件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协议的合法性审核,以及4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完成涉及行政处罚法的116部地方性法规、210部政府规章和95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四)加强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执法主体、执法文书等专项清理。稳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印发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的指导意见。创新提出“6+4”监管模式,探索实施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等6项基本制度,在餐饮、医疗、养老等9个重点领域试点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等4项场景化措施,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修订《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等十三类突发事件手册。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和总体实施指南,搭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基本体系框架。加强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化建设,规范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执法工作,强化对公共交通、仓储物流、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加强航空、铁路、公路客运站、综合检查站等进出京节点的值守、登记和筛查。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六)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7项,提请审议事项4项,配合开展法规条例实施情况检查5项;向市政协通报工作4项,围绕9项重点议题开展专题协商,围绕接诉即办条例开展立法协商;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4项、建议838件,办理市政协提案1205件。将出庭应诉、公益诉讼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872人次。聚焦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定实施市政府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定期通报区级财政运行绩效评价情况。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重大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力度,对202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数据分析全覆盖,完成对73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市、区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专栏,打造“政策公开讲”“惠企政策兑现”等政策公开服务品牌。探索应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专用章”,推进信息公开答复从“线下跑”向“网上答”转变。

  (七)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复议规范化建设,在16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实现全市覆盖。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15546件,受理12482件,审结11839件;市政府共收到复议申请4402件,受理2900件,审结2795件。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持续关注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金融和市场监督等重点热点领域案件,完善诉前预警、诉中办案和诉后反馈机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539件,审结9215件;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47件,审结707件。加强行政调解,全年开展行政调解714365件,调解成功363113件。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制发第四批市级普法责任制清单,深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迎接冬奥 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对29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命名。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运营,基本实现法律服务资源“一体化”管理、“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提供服务共计173万余人次,满意率98.9%。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现象依然突出,区域间、部门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的状况依然存在。二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一些部门对合法性审核工作不够重视。三是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职权划出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界限和分工还需进一步理顺,执法权下放街道(乡镇)和事业单位改革后出现的新问题还需关注解决。

  三、2021年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主持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依法行政专项数据监测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八五”普法规划等重要议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二是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市政府党组会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引领推动区政府和市级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三是关注重点热点,统筹立法执法。在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等重要立法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逐条研究草案内容,推动完成全年立法计划;指导修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下放街道乡镇的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一)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制定务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整改方式、检验标准和工作成果,切实抓好整改方案落实。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编制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读本。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首都高校、各级法院行政庭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和实践基地。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建设和“法治帮扶”工作,继续开展区政府“抓基层依法行政方式创新”、示范创建评审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评审。

  (三)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市疾控体系建设、“两区”管理体制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机构改革。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

  (四)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突发事件应对等重点领域立法。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完善备案文件合法性审核风险评级及审查意见书、审查建议书制度机制。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进营商环境5.0版改革。持续打造“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深化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数字政务建设。实施好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跨部门执法协同协作和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

  (七)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落地。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体系和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大厅。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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