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19-05-30 16:26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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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7年度全市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数据监测报告》。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及时审议《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评审交流,有效推动各区政府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全市推广16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圆满完成对16个区政府和48家市级行政机关的2018年度依法行政专项考核工作。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制定出台"9+N"系列政策措施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修法建议,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5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我市在国内22个城市营商环境试评价中综合排名第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压缩一半以上,编制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等5个典型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机构改革期间行政执法工作衔接规则》等文件,为市级机构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积极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在16个区169个街乡进行试点,相关经验在中央深改组第五次会议上得到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信用北京"网站,颁布《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制定《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工作,完成339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39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0件。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北京市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研究制定《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完成对现行有效的250项政府规章的集中清理,废止19项、简易修改26项、全面修订20项。

  (五)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做好《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等3部新修订政府规章及《行政强制案卷标准和评查扣分细则(2017版)》宣传贯彻工作。对城市管理等部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加强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平台二期项目入选司法部全国信息化应用系统优秀典型案例和法治政府建设提名奖。

  (六)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7项,接受专题询问2项,接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2项;向市政协通报工作16项,就8项重点议题开展协商;办理全国"两会"建议提案47件,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4件、建议931件,办理市政协提案941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制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方案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实施重大专项行动过程中,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各职能部门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建议书,坚决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1455人次,较2017年增长61.7%。加强审计监督,对城市副中心建设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教育、卫生、养老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审计,首次实现对市级208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创新预算执行动态监督模式,在14个部门35家基层预算单位开展实有资金监控试点。

  (七)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开展覆盖全市各行业领域和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全年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举报1441件。《2017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被中国政府网重点推介。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完成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完善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新增医院预约挂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等17项办事服务功能;办好"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我市在省级政府中唯一连续9个季度合格率100%。

  (八)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行政复议案件6197件(其中纠错案件929件,纠错率15.0%);全市共发生以我市行政主体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826件,一审被告败诉1162件,败诉率14.8%。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着力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936237件,调解成功425642件;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21282件,调解成功185674件。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共建成16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13个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6425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3万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万件。

  (九)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机关专家在市政府常务会会前进行学法辅导,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区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257次。组织多层次法治教育培训,举办局级干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在局级干部研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开设依法行政相关课程;利用北京干部教育网,开发17门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课程;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80余期,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00余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法律十进""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

  2018年,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部分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行政执法职权履行率仍需进一步提升,部门间协同协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程序意识缺失、证据意识不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9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部署要求,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督查,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评审活动。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抓好市级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推进区级机构改革及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研究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三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2019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紧扣城市转型发展需要,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立法。

  四是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五是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修订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单制度,优化行政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体系。

  六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案件审理内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一步强化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建立区级人民调解工作实体组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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