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18-02-28 10:42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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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2017年年初,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监测报告》的汇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201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6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通报》的汇报,审议通过《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等文件,全面部署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深入细致开展《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连续3年开展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评审交流,有效推动各区政府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区级层面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组织专家对各区政府报送的示范创建项目进行评审,在全市推广16项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案例。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权力瘦身”“审批提速”“创新监管”“减证便民”“政务服务”等专项行动,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公布2017年版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市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比上一年度精简35.9%。落实国务院要求,取消2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完成5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公布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摸底,广泛听取意见,逐项审核确认,又取消77项证明,并形成第三批取消证明的方案,编制暂时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编制市区两级政府部门权力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动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清单管理,有效解决事项边减边增、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梳理明确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3118项),市级所有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

  2.推进重点领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三定”方案,制定区级城市管理、规划国土部门改革意见,不断提升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关于提高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水平的意见》,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印发缓解交通拥堵、突发事件应急救助等5个专项责任清单,细化明确跨部门、跨层级重点管理事项对应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完善工作流程图,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组织机构建设,创新怀柔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

  3.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制定《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推进电子化招标采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依法依规推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设立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软件和信息服务、医药阳光采购、综合交易等6个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

  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北京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考核。

  5.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16个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加大对守信主体联合激励和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建成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55个部门提供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27个部门提供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以及9900余家社团和1.1万家事业单位的公共信用信息。

  (三)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402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3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件。充分发挥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作用,2017年共召开专家工作组会议5次,审核地方性法规草案2项、政府规章草案3项。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纳入2017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考核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形成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与的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2017年,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办理本部门法律事务、16个区政府法制机构办理本区政府法律事务共2.6万余件。目前,近65%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超过70%的区政府部门设置了法制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也设置了政府法制专职岗位承担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办理法律事务14.3万余件。各区、各部门政府法制机构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主体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借助外部智力资源,选聘专家、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专家、律师共参与办理法律事务8.8万余件。

  (四)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印发《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社会治理、民生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等重点领域立法,按时完成相关立法任务。《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和修订后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公布施行后起到良好效果。制定《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决定》《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与市政协就《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协商工作。推进《北京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若干规定》《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等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开展《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综合评价政府规章实施效果。

  2.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50件政府规章和1980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234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清理,废止政府规章19项,简易修改政府规章26项,宣布失效市政府文件894件。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共清理本部门、本单位规范性文件20008件,宣布失效10012件。各区政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466件,宣布失效2799件。

  (五)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城市管理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分步推进城市管理、园林绿化、规划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工作。推行“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模式,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到街道(乡镇)开展综合执法。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全市332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街道(乡镇)分队实现“区属、街管、街用”。在通州区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实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和政府绩效考核提供重要依据,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严格落实在岗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要求。依托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岗位、证件联网管理。将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

  (六)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就城市总体规划、立法工作计划、重要民生实事等重大事项,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积极推进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按期将整改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就疏解中心城区人口、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重点议题,与市政协开展协商。2017年,市政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7项,接受专题询问2项,接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3项;向市政协通报工作13项;接待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市人大、市政协组织的检查、视察、调研等50余次;承办建议、提案1972件,全部依法按期办复。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2017年,16个区政府负责人共出庭应诉28人次(正职3人次、副职25人次),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共出庭应诉42人次(正职1人次、副职41人次)。

  3.切实加强审计监督。2017年,共安排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审计项目118项,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09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以“微视频”、创意H5产品等形式进行解读,被国务院办公厅评为“全国十佳年度报告”。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万条,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举报920件。

  2.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市、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清单。首次推出12幅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涵盖1.65万余个便民服务信息点。组织策划15期“市民对话一把手”系列直播访谈节目,邀请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市民对话互动。创新开展系列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1600名市民现场参与。建立政府会议深度解读机制,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组织编写《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白皮书,将文件语言转化为生动直观的“群众语言”。在对136项市政府重点任务进行宣传解读基础上,专题开展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蓝天保卫战等热点难点工作的深入解读。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创新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机制。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出台《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实施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我市在省级政府中唯一连续7个季度合格率100%。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评估中,我市连续3年位列省级政府第一名。

  (八)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416件,受理7983件(市政府受理1231件,市政府部门受理3503件,各区政府受理2026件,各区政府部门等其他主体受理1223件),审结7724件(其中纠错案件902件,纠错率11.7%)。全市共发生以我市行政主体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51件,一审审结8617件,一审被告败诉997件,败诉率11.6%。

  2.加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调解案件832474件,调解成功306085件,成功率36.8%;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17440件,涉及金额49.24亿元,调解成功200474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3774件)。建立市区两级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在全市所有村(居)委会设立调解委员会,实现人民调解村(居)委会全覆盖,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加强信访工作。加大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九)稳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会前学法制度。邀请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专家,以《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等为主题,在市政府常务会会前进行讲解。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组织区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301次,有效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组织多层次法治教育培训活动。认真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举办全市局级领导干部、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在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等课程。编写《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编教材》,作为市委党校领导干部进修班统编教材。将依法行政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科级任职培训必修课程,并规定不少于8学时。2017年,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举办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120余期,举办各类法制讲座100余次。

  3.推进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建立“以案释法”制度,联合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成立由100名法官、100名检察官组成的“以案释法”宣讲团,在全市广泛开展宣讲活动。积极开展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

  2017年,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引领和法治导向的思维模式在行政实践中尚未完全确立;三是行政执法效能和执行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行政争议和纠纷化解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8年,我市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继续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评审活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体系,组织多层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市政府机构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编制2018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立法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四)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五)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强行政应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信访等工作。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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