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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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计划(2015-2020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总体部署,聚焦首都城市定位和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以站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完善治理体系和提升能力为重点,在全面履行重点站区服务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市民旅客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管委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实施,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重点站区管委会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为构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顺应旅客出行需求的高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站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是按期完成了新机构组建,为履行职责奠定了基础。按照中央编办的批复,撤销了原有的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及西直门交通枢纽地区管委会,成立了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承担起北京市重点站区(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北京清河站及今后将建成移交的北京朝阳站、北京丰台站及城市副中心站)的管理职责。管委会及时与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和市交通委对接,经多次协商,细致开展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各站区管理职责及人员的转隶工作,实现了机构改革与服务保障工作两不误,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是通过核定部门职责,强化了部门和岗位职责。按照履职尽责,服务好过往旅客的要求,对管委会所有部门的职能、岗位职责进行重新核定,实现职责核定的全覆盖。确保各处室、单位各项职能职责更加明确、 具体,以职责全覆盖保障管委会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进一步强化管委会有关部门在重点站区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责任。

  三是推动重点站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为适应重点站区发展和更好的服务旅客,增强管委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2020年10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承接了市交通部门114项和市、区有关部门下放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的划转工作。配合公安、消防等初步完成站区执法机构设置调整,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研究起草《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交通执法业务培训,对原市交通执法总队转隶到重点重点站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城管执法业务培训。

  四是认真贯彻“三项制度”要求,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北京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管委会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公示信息专栏。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明确了重点站区城管执法分局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中共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北京市重点站区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管委会各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法依规。法治机构列席党组会、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重大议题,对会议议题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和重大项目的相关协议等内容的,上会前必经法治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对重要事项提前介入,提早分析,提出法律对策和建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防控,确保重要事项和工作开展合法合规。

  二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发挥律师、智库专家作用,对重点站区重大决策进行法治把关和可行性建议。邀请律师参加管委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制定、合同起草把关及重大决策研提法律意见。建立了有9名专家参加的管委会新型智库,邀请专家对管委会重大决策进行论证,进一步提高管委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2020年严格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聘请第三方对管委会各部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管委会2020年共签订各类合同286份,合同履行情况良好。针对改革后的重点站区管委会的编制特点,改革合同管理办法,将原来的召开合同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制改为内部OA网流程审核制,在坚持审核标准的前提下,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接受市安委会安全生产督察,认真落实26项督察整改任务改革重点站区购买服务工作,实行“五统一”(购买服务由党组统一民主决策,各站区实行统一的服务保障标准,实施总体统一的市场化采购流程,统一组织购买服务绩效管理,统一接受监督和审计)。利用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工作专题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绩效考核、年度工作总结等时机,认真检视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圆满办结市人大、政协各类建议、提案。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资产管理办法》《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预算管理办法》《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采购管理办法》《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内部审计制度》《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各项财务制度,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把关,严控“三公”经费及会议经费。加强购买服务项目日常检查评价,对管委会委托服务单位开展延伸审计,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管委会年度重点项目开展内部审计。在去年管委会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各项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保证了管委会机构转隶期间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三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规定,建立了管委会政务公开标准体系。通过召开春运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介绍市民、旅客关心的春运及防疫服务保障事项,听取新闻媒体及公众对管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社会公众及旅客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紧急舆情“接诉即办”,重点舆情及时分办,一般舆情二十四小时转办,第一时间响应市民及旅客关切。及时公开管委会相关工作信息以及与地区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

  一是扎实开展重点站区法治宣传工作。结合“七五”普法总结,认真部署站区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了《2020年北京市重点站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主任办公会前学法计划。开展了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了专题法宣活动。配合春运等重点时期开展反扒防盗、侵财防骗、防恐反谍、违法建设、黑车扰序、出租车议价等专项治理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等。制作“我是普法宣传员(二)”宣传片和交通、消防安全宣传册页,向地区单位及过往旅客进行发放。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铁路运输分院)进行深入合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法律专业素养,对旅客开展“以案释法”。发挥外聘律师法律专长,开展了管委会合同事务法务培训。“平安春运行,温暖回家路”、暑运宣传、“4.15”国家安全宣传周、“119”消防宣传月等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接续开展,继续发挥“西站地区法治宣传走廊”品牌效应。

  二是加强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制定2020年度管委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宪法》、新颁布法律法规作为年度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必学内容,全年学法12次。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管委会年度公务员教育计划,请律师为全体干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织了干部网上新颁布《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开展了“12.4”处以上领导干部“重温宪法誓词”活动。

  三是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了管委会以法治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细则》,充分发挥外聘律师的作用,深入参与各部门业务合同审核、疑难问题会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出具法律意见等工作,法律顾问在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站区依法治理、信访维稳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五)推进站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在重点站区服务管理工作中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思维、为民情怀和系统观念,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保障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以旅客为中心,改善运力接续环境,实现西站、清河站安检互认,推动火车站地区第二轮综合整治成果,优化“接诉即办”体系,提升旅客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机制。发挥管委会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与北京铁路局总公司,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对接,推动站区特色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整合各方力量,形成职责清晰、联动顺畅的治理模式。践行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总结党建引领“吹哨报到”“接诉即办”两项机制在重点站区实践经验,研究起草《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实施意见》,指导各站区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治理工作。

  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协调工作。发挥站区综合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站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站区联勤联动机制,重点加强黑车、黑摩的、违法建筑、无照经营、违章停车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了站区良好的社会秩序。以旅客为中心,着力解决市民、旅客普遍关注的站区服务管理难题和短板问题。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0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整合了原北京站地区、北京西站地区、北京南站地区及西直门交通枢纽地区4个管委会的管理工作职责。北京市重点站区城管分局执法职责新增了原由交通执法总队及其他部门执行的部分法规,人员更是整合了原来4个车站地区城管执法人员及市交通执法总队部分力量。新的机构、职责、人员都有一个磨合、学习、适应的过程,需要尽快提高全体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达到通过改革提升重点站区高水平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目的。

  (二)依法治理体系还有待完善

  站区管理服务涉及的部门众多,在统筹协调属地执法管理力量与解决地区重点违法现象结合起来,努力完善依法治理体系方面有差距。在研究协调解决重点站区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运力接续水平,推进站城一体化发展,加强智慧站区建设,改善火车站地区良好的窗口形象,提高市民旅客满意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

  日常工作中存在部门重视程度不一,工作落实不平衡,督促落实跟进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干部在新体制下,习惯沿用老办法、老经验推进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意识有待加强,法治部门深入督察检查力度不够。重点站区机构改革整合规范任务重,需要逐步统一标准,形成统一流程、制度、规范,推进全系统规范提升。

  三、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委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精神要求,自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管委会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管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管委会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总负责,管委会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各部门共同抓落实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根据自查情况,进一步明确要求法治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具体问题,系统研究《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新法规在重点站区落地。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

  根据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要求,管委会进一步强化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活动。在按照每年4次学习任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会前学法任务基础上,将会前学法总量提高到每月至少1次的标准。相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垃圾分类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会前学法活动。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推进了管委会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开展了“重温宪法誓词”活动,站区主要负责人带头参加,进一步推进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专项考核工作方案》《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单位)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切实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根据主要负责人要求,制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细则(试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绩效管理手册(试行)》,引入并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查漏补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四)严格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在管委会改革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各项重大决策做出前均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进一步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根据改革后的新编制体制,主要负责人根据调研和征求意见情况,制定了《北京市重点站区管委会站区党总支、支委会议事规则》及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制度汇编》(上、下册),保证了管委会各项行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利用管委会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改革力度。整合执法队伍力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扩大重点站区城管执法范围,从市交通执法总队转接了重点站区交通执法职责,制定了人员转隶、法治培训等相关配套措施,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加强了法制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为有效维护重点站区交通环境打好执法基础。对执法力量投入不充分、行政执法不作为、履职不尽责、协同治理能力不强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六)加强综合治理建章立制工作

  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完成《北京市重点站区综合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用以明确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管委会、相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在重点站区的管理责任。明确管委会在实施“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工作机制的具体模式和权限,增强管委会依法统筹,协调各方,做好重点站区管理工作的能力。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2021年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继续推动管委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重点站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法治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谋划

  将站区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站区“十四五”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重点站区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向社会公开重点站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检查力度,努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一体化格局。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决策流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等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抓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升法治工作者和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全面维护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旅客合法权益。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以深化重点站区管委会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完善站区购买服务“五统一”机制,加强站区环境整治,实施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行动计划,开展站区秩序集中整治,改进出站系统服务水平。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和促进重点站区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行政府诚信建设,努力营造重点站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服务保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重点站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具体防控工作。依法打击在疫情防控、站区治理等领域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市民旅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维护重点站区良好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为市民旅客创造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的出行环境。

  (五)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执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流程(试行)》,坚持外聘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及时完成信访案件的办理,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置信访人提出的诉求。严格执行《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重点站区实际,打造“接诉即办”站区模式,积极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探索推进适合重点站区的矛盾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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