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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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围绕落实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围绕地区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健全地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推动构建依法行政治理体系

  一是健全法治工作格局。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晰考评细则,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问效。二是完善依法履责规范。围绕《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8年-2035年)》,加强地区治理法律研究,聘请专家学者,借智借力开展《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修订前期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三定”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化管理模式,明晰职责边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履责。三是落实地区依法行政统筹职责。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机构改革中职权调整的实际情况,积极联系东、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接落实地区市场监管工作,确保不留真空和盲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统筹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重点单位开展立体化、全方位督导检查。会同公安、武警、消防、交管等部门建立联勤处置前置备勤点,健全应急安全保障体系。将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环故宫周边地区综合整治,下大力气整治广场东侧路私车占道停放问题,及时协调清理地区周边共享单车“堵点”,规范东西筒子河车辆通行管理,地区环境秩序更加优良。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内部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和合同审批程序,由法务部门对重大决策、重要制度、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指定专人做好党内法规、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文件备案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实施制度清理规范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严格按程序制定、修订应急值守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干部管理监督若干举措等十余项制度性文件,动态完善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三是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修订《中共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督查制度,将督查事项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持续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结合市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圆满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办结1件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修订和制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采购管理办法》《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多项财务制度,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制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内部审计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程序,抓实关键环节监督,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及时发布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期间群众关切的相关信息119条,发布重点领域政务信息49条,发布政策解读37条,同比均有大幅增加。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建立健全以市民服务热线、对外联系电话和委门户网站咨询留言为主体的立体化政务咨询服务体系,全年共受理电话咨询2293次,答复网民留言44次,发布“满意度调查”等问卷8份。

  (四)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突出普法重点内容。通过专家辅导、集体学习、专题研讨、旁听庭审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及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开设“天安门地区法治专题系列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民法典》及新修订的《国旗法》《国徽法》在驻区单位范围内开展培训,全年组织依法行政培训共计28学时。二是突出区域特色。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通过现场宣讲、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深入群众开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平台,对升旗仪式前广播录音词进行完善,积极做好《国旗法》宣贯工作。三是构建“融入式”普法新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安全管理,定期组织驻区单位、商业网点相关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法规知识培训,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打牢安全基础。落实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坚持“寓普法于执法”,设立违法人员宣教点,对在地区从事无照经营、散发小广告等人员集中进行法规宣教,取得较好效果。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地区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问题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在驻区各单位树牢工作“一盘棋”思想的基础上,统筹谋划法治地区建设、推进地区普法宣传的力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履职,以上率下,切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委主要负责人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牵头制定《天安门地区管委会2020年依法行政督查要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二)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梳理归纳服务保障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方面探索积累的成功经验,深化规律性认识,将行之有效的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规范。抓好长效机制建设,靠制度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实现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修订一批、建立一批的原则,研究制定建立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制度机制。

  (三)创新学法模式,提升学习效果。按照“一会一主题、一法一重点”的原则,年初制定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处级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轮流宣讲相关法规政策,交流心得体会,参会人员进行互动点评,促进领导干部在学习中找准工作方向,提升工作效能。2020年共组织《北京市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市容环境景观管理规定》《北京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为主题的4次会前学法。同时,带头参与地区公安、消防、交通等专项社会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严格程序规范,推进依法决策。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委党组《关于加强风险防控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带头落实程序要求,让执行程序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天安门广场周边护栏维修、重大节日客流疏导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前深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决策中充分论证,决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内部监督,规范行政行为。顶层设计谋划成立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下设内审办公室,配备专职审计干部,推行“机关纪检+内部审计”融合监督,突出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督,织密扎牢制度“篱笆”。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1年,我委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围绕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全市部署,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研究制定我委“八五”普法规划。

  (二)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深入调研新形势下《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在行政边界、授权权限、治理手段、协调力度等方面的不足,推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健全完善委内法律法规信息库,加强针对性学习,为各部门依法履责提供法律遵循。

  (三)强化法治宣传效果。持续强化普法责任制的解读和宣传,让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增强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统筹整合地区公安、城管等单位普法宣传资源,树立地区法治建设“一盘棋”思想,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地区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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