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2-03-29 1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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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园林绿化局以贯彻落实《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为推进首都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带头学法讲法。局(办)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组织《行政处罚法》等会前学法5次,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1期,号召全体党员观看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开展“学党史 强党纪 转作风”党规党纪问答活动。二是建立“党建+学习”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党建继续引领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由局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形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座。组织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教材读本,打造全局学习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力度。召开局(办)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宜。研究制定《2021年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详细计划,听取了立法、配套制度建设、迎检等专题汇报,创新开展了“依法行政四清一提三年行动计划”,并压实责任,督导落实。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健全职能体系。一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成立局改革工作专班,召开全局改革动员部署会,印发局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组建。二是指导区园林绿化局执法队伍建设。目前,除东城、西城、石景山区外,其余13个区均成立了园林绿化执法队。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制定要点。研究制定2021年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并推进落实5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二是深化改革。深化证照分离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告知承诺制,提出第三批10个新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的事项清单。三是精简审批。实现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一表式”受理,共办理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行政许可777件。四是提高审批效率。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部门将低风险工程树木移伐审批政策全面升级为“全程网办+告知承诺制”审批。五是压缩审批时限。配合市政府审改办出台《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市政公用接入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社会投资项目接入工程实施分类审批管理,将审批时限压缩到2个工作日。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度推进园林绿化领域数字政务服务建设工作方案》,涉及我局的9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全程网办”。

  持续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做足“双评”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迎接中国营商环境和世界银行评价配合保障工作方案》,顺利完成迎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和“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园林绿化领域各项工作的准备和应对。二是主动服务。主动服务国家及本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特别对冬奥场馆建设项目等工程实现“点对点”服务。三是保障到位。落实简政赋权,保障临空经济区、城市副中心的稳定运行。

  加强园林绿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持续做好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库信息管理。共有入库园林绿化施工企业963家,采集人员信息12588条、业绩信息8171条、良好行为信息2852条、不良行为信息519条、现场检查信息843条。二是推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553个,检查地块涉及213个街镇。三是落实联动机制。随机对施工企业入库的56个本市在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标后履约、施工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提升治理效能。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群众诉求重点领域“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工作方案(试行)》,建立了“未诉先办”工作机制。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共接待群众来访15次,办理群众来信14件,市信访办转办件34件。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创新开展“依法行政四清一提三年行动计划”。今年,我局对现行的64部法律法规、规章224章2462条应配套未配套的制度、应细化未细化的原则性条款以及1988年以来制定并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就局网站公布的法律法规信息情况以及新组建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情况,创新开展了“依法行政四清一提三年行动计划”,为全市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奠定了制度基础。截至目前,年度制定、废止、修订、调出的法律法规相关配套制度共51项,组织相关培训12次,培训1125人次。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行《公众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园林绿化部分(试行)》。开展2021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专家团队对《关于科学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审议稿)》开展风险评估,严控决策风险。

  扎实做好园林绿化领域内立法。一是年初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立法工作安排》和4项详细立法工作计划,并定期督导,立法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全力推进审议项目。按职责分工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协助市人大、市政府完成《北京市种子条例》起草审议工作。《北京市种子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将于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三是完成调研论证工作。高度重视《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调研项目,组织相关处室深入基层进行了多轮实地调研,编印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形成了《修订〈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调研论证报告》,并得到了市人大农村办的肯定。

  落实合法性审核工作。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核。我局对代市政府办公厅起草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新型集体林场的指导意见》,《北京市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实施办法》等5件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大规格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等18件标准规范和464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提出各类意见建议1300多条,完全达到了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清理文件共计178件,废止6件。三是做好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高质量完成国家部委、市级各委办局征求意见回复,一年来共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263件次,提出建议500余条,并全部按时反馈。

  (四)加强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

  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行政处罚法》及时对《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印发,并在局官网公示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检查计划、执法年报、检查信息、处罚信息,执法公示制度执行规范率为100%。

  加强行政执法协同协作。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达到22个,实现了执法信息共享、执法协同、信用联合惩戒。

  搭建行政非诉执行协作机制。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园林绿化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加强了园林绿化部门与检察机关在行政非诉执行领域的协作配合。

  (五)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采取“走出去 请进来”,当面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提高办理质量。今年承办全国政协提案4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7件、市政协提案38件,共计89件,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为100%。

  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督。今年我局接到行政诉讼案件4起,分管局领导全部出庭应诉,审理结果全部胜诉。同时印发了《局(办)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细则》《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措施》《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并做到了切实有效执行。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组织完成2022年预算申报草案,完成2020年市级部门预决算批复下达和预决算公开。二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定六项管理流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自查评估。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全年提请党组会审议重大经济事项17项。四是做好绩效管理。完成项目自评,对2021年度财政支出半年绩效跟踪和成本绩效评价。五是强化审计监督。完成18家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

  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一是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修订《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合规参与首都园林绿化行政事务。二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网站全年累计更新3704条,发布政务信息686条,规范性文件4条,政策解读8条,发布通知公告40条,媒体聚焦栏目共发布242条信息和视频。三是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网上申请、快递信函等途径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通过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现场答复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咨询210人次。

  (六)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体系

  全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依法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起,同比增长125%。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6起、撤销决定的3起,维持率为66.7%、纠错率为33.3%。

  扎实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分管局领导全部参加了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超额完成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不少于2次的指标。

  加强行政调解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职能,鼓励开展口头调解,按时完成总结和季报任务。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第四批市级普法责任制清单。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北京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被评选为全市第一批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同时,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荣获全国林草系统“七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局系统3名同志荣获全国林草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1名同志荣获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有待提高。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不够高,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

  (二)园林绿化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及时跟进。随着《森林法》《种子法》《湿地保护法》等立法的陆续出台,现有的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陆生野生动物补偿、林木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亟需修改,配套制度跟进略显缓慢。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森林公安转隶后,尽管已成立了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和13个区执法队,但是人员到位缓慢且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和执法效能的提升。

  (四)事业单位行政执法有待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后,不再承担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而相应职能由业务处室承接,出现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象。

  (五)普法方式有待创新。一直以来,普法多采用传统的培训、做展板、公园实地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但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面尚需创新,普法宣传也应从注重形式向注重效果转变。

  三、2021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局(办)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并作出批示,同时进行了年终述法。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示范作用。局(办)领导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召集党组会前学法5次,重点学习《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严格源头规范,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局主要负责人再作出决定。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全年组织对1件代拟的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标准规范履行了合法性审核程序。

  (四)关注重点热点,统筹立法执法。经过不懈努力,《北京市种子条例》已通过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3项立法调研工作顺利完成。指导区园林绿化局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已有13个区成立了园林绿化执法队。组织“2021绿剑行动”等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94人次,出动车辆223台次,现场检查点位220个,督导各区行政执法立案186起。

  (五)强化内外监督,加强督察督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全年共依法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起,纠错率为33.3%;对我局涉及的4件行政诉讼案件,分管局领导全部出庭应诉。抓住中央法治督察来京的契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对照法治督察要点,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类监督机制。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初步安排

  (一)坚持法治思想引领,全面落实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定期召开局(办)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等重点任务。严格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各项整改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四清一提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目标。

  (二)坚持立法有序,稳步推动园林绿化立规建制。落实市人大、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配合市人大、市政府做好《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时开展清理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坚持执法有度,深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行政检查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性作用,通过创新行政检查模式,降低行政检查工作对行政检查人员数量的需求度。结合《种子法》《湿地保护法》《北京市种子条例》的施行,及时修订我局自由裁量权基准,从法律层面把好关。

  (四)坚持普法有方,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继续落实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开展《北京市种子条例》等新法的宣传贯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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