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分享:
字号:        

  2020年,市园林绿化局以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为推进首都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做好园林绿化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召开4次座谈会,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市委编办。目前,已成立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二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与市生态环境局多次研究后,最终确定园林绿化系统行政处罚职权清单中的8项职权划入市生态环境局,各项交接手续正在办理中。

  2.深化“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研究制定《2020年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并推进落实64项改革任务。二是继续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者委托到区。三是配合完成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20%申报材料、压减10%办理时限。五是推进告知承诺制实施,制定告知承诺的事项目录。六是推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和电子印章使用,制作完成市级3枚审批服务电子印章,并在公安部门备案。七是完成第一批“新办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4项高频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八是开展第二批“零流量”事项清理。九是对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要求省级部门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量承接,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2811项。 

  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坚持日清日结的原则,做好企业信用信息日常审核工作。二是完成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开展宣贯。三是实现园林绿化建设市场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努力为企业减负。四是对资格预审入围企业或中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使用的信用信息开展真实性核验,涉及项目82个、企业90家,共检查信息2921条。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522个。五是配合市发改委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国考、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稳步推进立法。一是全力推进审议项目。经过艰苦努力,协助市人大和市司法局加速完成《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野保条例》)立法调研、立项论证、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审议通过等工作。《野保条例》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二是协助推进调研论证项目。按职责分工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北京市种子条例》修订的立项论证和起草工作。三是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北京市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等立法项目建议,力争早日列入市政府立法计划。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制定并公开《公众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园林绿化部分(试行)》。组织2020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及时动态调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严控决策风险。

  3.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制定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引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法制审核。我局代为起草《北京市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全部予以法制审核备案。三是开展专项清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专项清理。对涉及我局的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63件和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31件进行集中清理,提出修改建议。四是积极推动配套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开展对64部涉林涉绿法律法规规章配套制度的梳理工作,共梳理出国家层面和市级层面配套制度96项,确定为我局重点工作督办事项,为今后奠定良好基础。

  (三)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网站上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公示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检查计划、执法年报、检查信息、处罚信息及时完整,执法公示制度执行规范率为100%。年度案卷评查中,案卷文书完备,记录详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行规范率为100%。涉及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规范率为100%。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一个检查对象尽量一次完成所有同类检查内容的原则,对应处罚权力清单设置了新检查单,使检查与处罚工作形成前后呼应,增加对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共实施执法检查60000件,行政处罚175件,人均执法量为122件,已完成市依法行政考评指标规定的全年执法量。三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抽查的全部56卷案卷全部符合处罚裁量基准要求,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规范率为100%。

  2.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和裁量基准。在《森林法》、《野保条例》发布后,及时向市委编办和市司法局提出权力清单调整申报建议,权力清单调整及时率为100%。《森林法》、《野保条例》出台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修订部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裁量基准的通知》(京绿办发〔2020〕146号) ,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及时率为100%。

  3.加强执法信息平台的运用。与市检察院及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如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座谈,形成初步的工作衔接机制。涉刑案件通过“两法衔接”模块及时移送,涉刑案件平台移送率为100%。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对平台使用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对信息的跟踪纠错。

  (四)健全行政监督机制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邀请人大代表列席部门办公会议2次,悉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接受监督。二是积极办理市政协第456号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提案和第1351号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完善的提案,妥善回应政协委员诉求,适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提出完善意见。全年承办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市人大、市政协提案建议共计86件,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为100%。

  2.加强财务和审计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基础数据审核,施行申报项目全覆盖评审,对相关信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执行。严格审核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报,按照我局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合同管理办法执行。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内控规定。对预算业务、资金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面控制,防控财政风险。四是强化审计监督。持续加大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专项审计力度,强化对2019审计结果情况的整改工作。

  3.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一是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网站累计更新2907条,发布政务信息608条,政策解读13条,发布公示公告80条,媒体聚焦栏目共发布139条信息和视频。二是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全清单。对园林绿化系统政务公开全清单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共梳理更新主动公开清单245项,依申请公开清单61项,不予公开清单30项。三是依法合规答复依申请公开。通过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途径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通过在线咨询、电话咨询、现场答复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咨询220人次,均及时解答。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我局共办理诉讼案件3件,行政复议案件5件(含被复议的1件)。根据司法部、北京市政府关于疫情期间有关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及时发布通告,暂停和恢复现场办理行政复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行政复议工作有效开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及诉讼代理人应诉制度,我局戴明超副局长通过网络出庭方式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次。依法履行行政调解职责,鼓励开展口头调解,按时完成总结和季报任务。

  2.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加强信访矛盾排查调处,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办理信访事项67件,开展3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和台账,明确责任,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

  (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及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

  1.组织参加各类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一是举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重点组织《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培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组织业务培训。针对森林公安转隶后,组织全市15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取得实效。三是做好典型交流。参加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骨干培训班并作交流发言,得到市司法局领导的一致肯定。

  2.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七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宪法》、《森林法》《民法典》《野保条例》宣贯为重点,推进“七五”普法自查的部署、总结、通报等工作。二是组织《森林法》主题宣传活动。印发《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工作方案》,组织局机关副处长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网站开设森林法宣传专栏,为广大市民提供信息共享。三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野保条例》实施日主题宣传活动、普法进驿站、草原法宣传月等专题活动,让园林绿化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四是推荐优秀法治宣传作品。制作《传承绿色福祉 普及新森林法》微视频参加全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对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的思考》被市司法局评为“共抗疫情、法治同行”论文评选一等奖。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有待提高

  个别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不够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与反馈态度不够积极,缺乏勇立潮头、敢为天下先的精神。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去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园林绿化法律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森林法》等一批法律制定速度的加快,现有的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亟需予以同步完善,在陆生野生动物补偿等领域亟需修改。迫切需要加强园林绿化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园林绿化法制化进程。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处于森林公安转隶的关键时期,市级层面虽已成立了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但区级层面尚未设置统一的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执法规范化和执法效能提升。

  三、2020年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印发《2020年园林绿化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和《落实〈北京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并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坚持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要园林绿化领域立法、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重大决策事项;组织党组会前学法4次,重点学习《森林法》《野保条例》《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围绕制定自然保护地法,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主题宣讲;组织局(办)系统40名处级党员干部代表通过远程视频在线旁听了王民中违法犯罪案件庭审,选派5名干部代表到西城区人民法院参加傅秋彤违法犯罪案件公开审理旁听。

  (二)加强法治督察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制定《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实施方案》,对落实法治督察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积极整改到位。聚焦全市法治督察发现的普遍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局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使法治政府建设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三是注重总结报告。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部署,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形成工作合力。

  (三)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

  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野保条例》,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期间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27件疫情防控配套文件。开展五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石景山区、门头沟区落实防疫工作进行检查,累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711人次、出动车辆584台次,现场检查点674处。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组织抓落实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落实好“十四五”规划,强化系统内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严格依法行政考核,确保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强基础抓培训

  继续加大会前学法力度、有效组织系统内的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积极参加各种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调动干部、执法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研习法治课程,跟进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最新指示及中央最新部署,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强监督抓检查

  以“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为基础,结合检查事项特点及检查量指标,优化已有检查模式。将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有机对接,通过检查模式的重新构架与违法行为紧密结合。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提供线索,开展立案调查,解决案件来源过窄的问题。以不增加企业负担和规范市场合法化为原则,提高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特此报告。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12月14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