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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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为引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夯实应急管理法治基础

  1、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制度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试行)》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大额资金审批制度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职责及工作要求,明确了我局“三重一大”决策的具体范围、决策程序、参加人员、决策执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具体内容,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决策制定程序,有效防控决策风险,持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本市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精简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要件、部门间信息共享以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实际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此外,我局的“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全部完成。气象灾害预警实现了“指尖”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贴身随行、贴心便利的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窗口全年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7046件,解答群众咨询16165件;受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118件,办结117件;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件2批次,共69581人;补办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2606件。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答”“一网通查”,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确保了行政审批零差错,政务服务零投诉。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以防范首都系统风险、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为基本点,大力推动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采用专班立法工作模式,邀请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门提前介入,围绕立法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调研论证会议,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立项审议,通过加强部门联动,高质量推进应急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办法》和《条例》的立项论证报告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正在抓紧开展草案起草工作。同步推动《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调研工作,逐步构建完备的首都应急管理法规规章体系。

  4、持续深化地标管理工作。立足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实际,研究构建涵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业务需求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分阶段提出北京市应急管理领域空白标准和需修订的标准项目规划,确保北京市应急管理标准体系总体布局的全面、科学和平衡。充分发挥标委会技术支撑作用,圆满完成标委会换届更名工作,按计划完成8项地标立项申报、2项地标送审、2项地标报批、1项团体标准备案。计划2021年立项的18项地方标准已全部完成审查。实施“安全生产百项地标”工程,按照“统一部署、行业牵头,分类实施、协同发布”的总体工作思路,完成了89个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已全部正式发布。加强京津冀三地协同地标建设,目前共同发布14项协同标准。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全市标准化达标企业达到38926家,通过抓牢抓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我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流程,严把法制审核关口,并全程跟踪文件的修改、报审、印发、执行等环节。同时,认真落实市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民法典》的相关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上位法及上级重要文件制修订情况,及时组织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留规范性文件34件,废止1件,修改2件。

  6、全力打造首都应急指挥体系。全力构建“大减灾、大安全、大应急”体系,制发《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市区两级、京津冀三地、军地多方应急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形成应急响应合力。开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协助市领导赴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的工作手册》《区级现场指挥部组建和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制修订工作,从预案编制、内外联动、现场指挥、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制度性措施,为健全完善首都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提质增效

  7、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四位一体”执法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作为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城市隐患治理,全市共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13311项,已整改13251项,整改率达99.55%。全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明确27个部门危化品安全监管职责,1486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一企一策”;排查治理城乡结合部重点地区安全隐患1451项;198家涉爆粉尘企业完成隐患整改;15家高温金属熔融企业疏解退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减少至23个,同比下降37.8%。2020年,全系统实施执法检查73108件,城市协管员队伍中从事安全生产检查的人员和区职能部门安全员共检查企业61.8万家次,核销隐患68.7万余项,隐患核销率99.88%。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国国际服贸会、9·30敬献花篮、十九届五中全会等30余项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8、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本市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的内容、标准、程序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步制定了《北京市应急管理系统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办法》《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管理办法》《北京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北京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与“三项制度”衔接配套,统筹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系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过程记录完整,重大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9、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科学编制2020年度市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通过月公示、季度通报、半年总结等方式督促各执法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485家,实际完成495家,实际执行率为102.06%。对原有行政检查单进行调整、合并、修订,整理形成“生产经营单位通用检查清单”等8个规范化检查单。全面梳理应急管理系统的行政检查事项,形成《北京市应急管理系统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根据一线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情况,对2016版自由裁量基准中部分操作性不强的基准进行修改完善,加入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规定。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抽取案卷160卷,与各单位逐一对接,反馈案卷评查中的问题,督促各单位对照扣分项,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分类审核到期复审、遗失补办、入职新申等各类图片、文档、表格等材料5451份,先后办理执法证、检查证和工作证共计3005人。

  10、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了企业基础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规范、文书网上生成、行为网上监督、数据网上推送、结果网上公示、指标网上考核,满足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现场网上实时办公及办案。同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二期开发建设,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大数据库建设,利用城市风险云平台、安责险、工伤保险等系统数据与隐患排查、安全信用、执法检查等多维度数据库的关联与分析,准确把握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特点和规律,为企业、行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画像,为精准执法提供重点监管对象和决策依据。此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北京市三、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存储单元及18种高危工艺企业数据接入工作,并实现与应急管理部的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系统整体运行平稳,系统在线率排名、视频在线企业占比、视频路数在线率排名位于全国前列。

  11、做好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办法》和《关于做好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涉刑职权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大力指导下,梳理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涉刑职权共计179项。按照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求,依托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了“两法”衔接工作模块,根据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匹配了相关涉刑职权,并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案件移送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包含移送填报、提请复核、提请监督、过程追踪等环节,基本满足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接收、检察院监督等程序电子化流转办公需求。

  (三)坚决落实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2、大力提升疫情防控水平。坚决落实应急管理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工复产安全保障。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专项领导小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强应急值班备勤。及时指导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审核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救灾物资快速保障工作机制和调拨流程,先后组织调拨市级救灾物资12批次47755件(套),向12个区紧急调拨了帐篷、棉大衣、应急灯等救灾物资11批次13755件(套)。向湖北省紧急捐助帐篷、折叠床、被褥等救灾物资34000顶(件)。起草完成了《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13、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按照市新冠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场防疫组紧急会议相关部署,我局迅速响应、统筹部署,启动了对本市肉类加工等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全覆盖监督检查行动。对肉类加工等食品生产企业累计检查1190家次,检查发现防控风险65项,督促整改65项,整改率100%;公示问题企业2家,撤销公示企业2家。深刻汲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对全市352家疫情医学隔离场所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并逐一建立安全检查隐患台账,发现治理各类安全隐患1618项。展开多轮次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统筹调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检查超25万家次,整改疫情防控隐患8000余项,对662家违规企业予以公示。

  14、全面加强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结合日常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同步推进复工复产调研检查工作,助力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累计调研检查工业企业8272家次,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科学修订疫情防控指引、提供资金帮助、明确优惠政策等具体措施建议。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制发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严格”工作措施和“十六条”检查项,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发挥安责险助推支持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给予安责险参保企业保险免费延期3个月等6项惠企举措,减免保费2662.8万元。

  (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5、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应急管理法治宣传工作与地方立法、地标管理、执法监督、法治培训相结合,制定并下发《北京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责任制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两级法治宣传协调协作机制,明确普法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持续开展“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同时,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活动,组建应急管理法制宣讲员队伍,分批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把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真正把宣传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16、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对全局领导干部新法新规的培训。扎实开展《民法典》《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学习培训。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把《民法典》《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贯彻与应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局务会会前学法的契机,邀请专家学者面向全系统干部进行专题辅导。特别是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推送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出品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讲座视频,鼓励干部通过网络开展自学,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对于《民法典》编纂历程、创新特色、主旨内容及实践应用的理解和把握,引导全系统干部紧跟《民法典》步伐,进一步夯实《民法典》在应急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

  17、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持续打造“安监之星·北京榜样”“应急先锋号”等品牌,深度挖掘《中国应急管理报》《劳动午报》和北京电视台等优势资源,依托市、区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为主的新媒体手段,大力传播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2020年,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头条等多个主流新媒体平台的官方账号共计发布消息2928条,粉丝总量超134.2万人,总阅读量达1.05亿次。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并在局官网开辟专栏对优秀作品组织展播,使法律走进人民群众、走进百姓身边、走进日常生活。通过营造立体式的宣传网络,加强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加大违法违规企业曝光力度,使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法律保持敬畏之心, 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有效提升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效能。

  (五)强化制约监督,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18、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成对各区的全覆盖督察,紧盯被督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薄弱环节,紧抓安全生产重大任务推进迟缓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各类隐患问题1780项。同时,首次将消防安全纳入督察要点,首次对天管委、重点站区管委会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察,进一步丰富了督察内容、拓展了督察范围。通过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督察打通关节、疏通堵点、追效问责的重要作用,促使行政执法在勤政为民的轨道上,依纪依规健康运行。

  19、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认真采纳合理化意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促进建议、提案的落实。全年共接收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1件,高质量完成所有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20、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网络。以提高群众安全诉求办理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率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广泛调研指导、对标学习先进,研究起草《关于应急管理领域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规范》,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应急部门群众安全诉求办理工作体系。2020年,通过热线电话、官微、信件等途径接收办理群众诉求1081件。其中,受理有效举报359件,经查证属实100件,属实率27.9%,受理有效投诉12件,咨询服务703件,建议7件。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平均月度响应率100%,解决率98.17%,满意率96.91%。根据市委、市政府“接诉即办”有关工作要求,1月份、7月份、11月份和12月份以“三率”考评均为100%的好成绩在全市“接诉即办”考核中获得并列第一。

  21、深化政务公开。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高标准落实四项举措,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规范依申请公开标准,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2020年,通过局政务网站公开信息10225条,“在线咨询”回复网民留言584条,办理依申请公开535件,政务公开方面行政诉讼案件数为0,群众满意率达100%。

  22、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我局《行政复议工作管理办法》,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完善案件审理机制,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纠错功能。同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及我局《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全年共承接行政被复议案件11件,其中被撤销1件,复议审理机关决定不予立案2件。全年无行政应诉败诉案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感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当前机构改革全面深化的大背景下,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也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建设方面的基础性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应急管理领域法律体系亟待整合。当前,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众多,缺少统一的全灾种防治“龙头法”来指导、协调各类灾害防治工作,存在职权边界不清晰,相互不配套的问题,落实和推进中央、国务院改革精神的具体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差距与不足,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也反映出我们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某些具体方法、措施还有需要完善、提升的空间,有待进一步研究改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加强学习引领、带头依法办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带头依法办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二)强化统筹部署、健全法治建设制度保障。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据实抓的工作局面。定期研究部署我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重点举措、重要制度,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考核情况,为我局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机制保障。

  (三)坚持集体审议、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对于涉及政策性强、事关大局的热点问题,涉及干部选拔管理使用的重点问题,以及涉及财务资金、重大项目等关系党风政风的敏感问题,一律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履行决策制度规范,并通过召开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局内重点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努力提高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夯实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深入贯彻《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四位一体”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抓紧治理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本市的落地实施,始终抓住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个重点,定期听取全系统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报,确保年度执法任务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

  (五)注重法宣教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培训的重点任务,审议通过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法制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重要文件,统筹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强化制度规范、督促依法全面履职。加强各类制度的规范落实,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开,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坚持按制度管理机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做到凡是制度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按照制度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落实,切实营造遵守制度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继续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好应急管理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度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局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带领全局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并加强理论学习成果的实践转化,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不断开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对照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制定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通过明确应急管理领域近期、中期、长期法治建设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工作的整体筹划部署。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依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制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规范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流程,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具体职责,切实发挥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牵头引领作用,确保我局各项法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开展。

  (四)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抓紧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稳步推动《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立项论证工作。同时,开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以及风险评估管理等方面的前期立法研究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项及编制发布,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规标准对于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的夯基固本、规范引领作用。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执法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协调配合,健全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照国家和全市的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实施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布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扎实做好民法典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专项宣贯,持续深化“法律十进”“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

  (七)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以“一平台、一标准、一库、四应用”为重点,积极开展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及示范应用建设。充分发挥首都人才聚集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强化应急管理法治人才培养。建设高端应急安全专家队伍,打造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专家调用、考核评价、动态管理等相关制度,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法规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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