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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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入推进首都法治政府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文物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北京市《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和保障

  1.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成立北京市文物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北京市文物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北京市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法律知识学习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局属单位加强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全局系统人员“零感染”目标。

  2.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依法全面履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陆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北京市文物保护工程复工防疫指引》《北京市文物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古项目复工指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文物拍卖企业依法开展网上拍卖的意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文物拍卖企业网上拍卖监管办法》《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地区博物馆有序开放工作导则》及《关于北京地区博物馆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等文件,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编制“三定方案”,完成转隶人员人事关系签转工作。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原北京市文物公司改制后续工作。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博物馆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通知》,并根据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文物系统实际,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成立市文物局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选取首都博物馆等三家博物馆开展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

  2.推进“放管服”改革

  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进驻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压缩22项“零办件”事项办理时限至1个工作日。压减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和办理时限,精简比例分别为31.5%和36.43%。21项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机制、一体化办理流程、标准化材料模版、政策服务包等改革措施。

  继续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赋权试点,指导开发区明确“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事项管理机构,修改和完善赋权事项实施方案。

  3.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局长办公会会前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 “全程网办”、“0跑动”,网办深度达到5级。对组织考古调查、勘探事项进行最小颗粒度拆分,优化申报环节,为企业申报提供便利。

  及时解决疫情期间文物拍卖企业的经营难题,鼓励企业举办线上“网络拍卖会”,优化文物拍卖企业网上拍卖审批程序,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创新审批、审核和备案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配合做好重点领域立法

  按照我市立法工作安排,起草《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市文物局职责,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规章、3个文件的制定修改工作。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局长办公会会前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北京市文物局局务会议制度》《北京市文物局专题会议制度》《中共北京市文物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阶段,广泛听取文物、法律专家、相关部门、管理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对“利用全国重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展销和其他大型活动审批”等21个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实施告知承诺的意见。重大活动、对外合作、博物馆备案、重要文件出台、资质年检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3.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

  开展疫情期间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文物拍卖企业网上拍卖监管办法》等8个文件及信息公开、信访等答复内容、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合同审核办法》,规范局属单位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

  (四)积极履行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职能

  1.完善执法协调与监督机制

  配合北京市园林局建立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协调机制。起草《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研究执法队转隶后的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与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就考古勘探挖掘建立工作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2.加强执法规范和效能建设

  加强对网上文物拍卖会的监督与管理。建立事前承诺—事中事后监管—违规联合处置的文物拍卖工作机制。采取“随机抽查”与“全面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拍卖企业的文物拍卖标的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商务、公安、海关等部门的配合,及时通报文物网络拍卖会情况。

  加强对局属博物馆的日常监督检查。印发《北京市文物局关于建立备案博物馆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探索建立市区两级共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三位一体的博物馆日常业务监管工作机制。

  (五)持续强化行政监督工作合力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协商。承办的51件市两会建议提案,6件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均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认可。

  2.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

  落实财政预算公开,组织财税政策、预算管理方面的培训。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预算审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管理;修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提交市财政局审核,有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结构。

  3.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

  提交《北京市文物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完成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及整改。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强化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对年度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对2019年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和《2020年北京市文物局内部审计工作安排》,使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成局属18家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及1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4.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落实《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起草《北京市文物局会议开放规定》《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和解读规定》《北京市文物局政策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工作方案》。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各项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公开《北京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北京市文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质量

  落实《北京市文物局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定》《北京市文物局行政诉讼应诉规定》要求,履行好行政复议与应诉职能,全年未收到复议申请与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按要求做好涉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二审应诉工作。

  2.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制定《北京市文物局办理市民服务热线“接诉即办”的规定》(试行),持续加强对以“接诉即办”工作为主的信访工作管理力度。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件化解。针对复杂敏感派单,召开工作协调会,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办理过程,落实解决措施,依法处理信访诉求。强化办理环节监督,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3.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调整北京市文物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普法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发挥局属单位普法阵地作用,实现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落实北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合同审核、疑难问题会商等工作,不断提高法律顾问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融入度。

  (七)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

  局党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筹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调整北京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完成4次办公会会前学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5部法律法规。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理念。采取北京干部教育网线上学习的方式,开展北京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培训,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内容,提升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论水平和能力。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的各项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目标完成各项任务,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明确要求每年开展依法行政培训,统筹协调推进文博领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成立北京市文物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市文物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重要工作、决策均上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建议提案办理均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可,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办理建议提案1件。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及时调整权力清单,权力清单共计92个事项,政务服务事项无收费情况。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配合国家文物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时,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讨论;中轴线保护立法工作中,引入专家立法机制,推进文物保护科学民主。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各项工作要求,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等方面要求,亲自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文物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发布《北京市文物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古项目复工指引》《北京市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文物拍卖企业依法开展网上拍卖的意见》《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地区博物馆有序开放工作导则》等文件。

  (三)推动责任落实情况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按要求制定《北京市文物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要工作、重点问题均经过党组会或办公会讨论研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召开扩大学习会议,全局790余名人员集中听取“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要求在进行行政决策、行政管理时,以《民法典》精神和规定为重要标尺,规范文物保护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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