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30 20:00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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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治理能力。一是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开展《北京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立项调研,完成《北京市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办法》《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二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标准化建设。发布《北京市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初步构建卫生健康标准体系框架。建立卫生标准数据库,发布7项地方标准,市公共卫生标委会连续三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专业标委会。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与市检察院建立“行政检察+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文件26件次。清理规范性文件236件、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历史存量政策性文件1121件次。完成300余项行政处罚权力事项调整。四是积极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制定《北京市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及法治医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在8家医院开展法治医院建设试点。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一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编制7个业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目录,制定128项检查清单,认真开展“六查一访”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隐患2万余处。二是开展汛期专项监督。入汛即启动饮用水突发事件日报告制度,会同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建市级督导组分赴房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开展驻场式指导应急监督。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夏季住宿场所、游泳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抗(抑)菌制剂领域专项行动。四是推进执法创新。探索医疗机构“一站式”综合监管,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等领域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主动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一是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组织开展全系统“八五”普法中期自评,推广“八五”普法典型经验。二是巩固提升普法品牌。制作1期“首都卫生健康法律讲堂”、3期“医案说法”法律沙龙、4期“医法解说”节目,设计普法卡通形象“卫小法”,持续打造首都卫生健康普法品牌。继续将“法律讲堂”专家授课和“法律沙龙”案例教学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平台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获优秀组织奖。制作安全生产法治动漫微视频,提高全系统依法抓安全生产的能力。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清单管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推动74个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出4项“一证(照)通办”事项,上线20个“一业一证”场景。三是推进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卫生健康领域3项资质资格纳入第一批京津冀互认清单。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建立清除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推进规范清理证明工作常态化,组织9个政务服务事项“走流程”活动,推动办事流程再造、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办理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查询285件。

  (五)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持续改进“接诉即办”工作。坚持“接诉即办”十项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调度,开展行业问题“每月一题”专项治理,接诉即办“三率”综合成绩提升至99.33分,创历史最好水平。二是扎实稳妥化解纠纷。制定来访接待、办理群众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工作规则,抓好治重化积专项工作,启动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1650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柔性化解医疗纠纷优势作用,市医调委受理调解申请2567件,结案2585件,调解成功率94.62%。三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下达复议意见书1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履职。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按期办复代表委员建议提案318件,依法办理被复议案件50件、行政应诉案件112件,委领导出庭应诉3次,办理司法建议3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强财政经费使用内控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开展7个重点项目审计,督促出台13个政策文件,健全49项管理制度,优化22项业务流程,推动解决2项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政策性文件出台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2件。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专题研究法治医院建设、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托育机构综合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等工作。

  (二)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委机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和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结合“4·18”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反映问题,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

  (三)严格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注重广泛听取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代表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定《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理规则》,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办理流程,加强拟公开文件的法律和舆情风险防控。

  (四)加强制度建设。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研究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医疗卫生保障、托育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出台党建引领社会办医院行业治理等具有卫生健康行业特色的党内制度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疗废物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托育机构综合监管制度等机制制度。

  (五)认真开展“述法”活动。将“述法”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并组织评议,以述法促履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稳步推进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重点领域立法。

  二是加强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完成10个以上地方标准制修订。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出台法治医院建设规范,全面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工作。

  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规范,动态调整行政处罚听证标准。

  五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组织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制作“首都卫生健康法律讲堂”“医案说法”法律沙龙和“医法解说”节目,持续打造普法宣传品牌。

  六是强化综合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及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加强互联网诊疗综合监管,持续开展社会办医院运行风险综合监测。

  七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化“一证通办”“一业一证”改革,推进电子证照汇聚和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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