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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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扎实推进人力社保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效果

  (一)坚持党对法治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一是深刻领会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法治人社建设的全过程。汇编《党的政治建设重要文件选编》读本,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效果。二是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举办培训班,不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邀请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同志专题解读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组织建设规定。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党组成员出庭应诉2次。三是开展 “局处长走流程”专项实践活动。积极践行“未诉先办”工作理念,近60位局处级干部以服务对象的身份,线上线下体验政策经办全过程,查找老百姓办事创业中的堵点,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共梳理129个服务事项中的堵点和痛点,研究出台31条整改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大力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

  运用法治思维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制定2020年人力社保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法治工作与人力社保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协同促进。二是全力以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政治责任。为应对突发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突出政治引领和责任担当,不断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在全国率先出台稳定劳动关系政策,首推稳定滞留湖北人员补贴政策,出台了一批关于社保减免缓、失业保险返还、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组合拳”政策文件,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努力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三是在全国首个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排查因疫情引发的企业群体裁员等风险隐患,及时依法有效协助解决。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法,及时动态调整职权事项,新增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处罚职权11项。同步在政务网站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收费项目”“简政放权进行时”专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梳理本市人力社保系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3项行政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持续释放改革动力,增强市场活力。

  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刀刃向内,全局政务服务事项在2019年的基础上实现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均压减24%。全面梳理市、区、街、居四级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9类355项事项,统一事项名称、办理时限等12个要素,编制线上线下一体化流程图,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依托数据管理调度平台等系统支撑,系统内145项数据向局外提供服务,系统外39项数据与局内实现共享。打造“京训钉”平台,上线“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出专属“京尤码”。极简极速审核补贴资金,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实现补贴审核提速、标准不降。向社会发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数据300余万,职称申报全程网上办理。整合20多家委办局资源,多部门联手搭平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就业。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配合本市营商环境立法工作,多次参与立法调度和协调会议,为法规出台提出建议。精心组织队伍,细化指标,全力做好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国考工作。发挥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便民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推进民生卡“多卡合一”建设,组建专班,拟定实体卡技术标准规范等30余个配套文件,会同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推进系统和数据集成。

  (三)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积极推动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地方立法工作。组织多次立法座谈调研、专题汇报会及专家研讨会,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统筹推进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立法进度。按照本市立法工作安排,积极开展立法项目申报工作,按要求向市人大和市政府报送立法计划和立法项目。配合各级立法机构,对《公务员法(修订草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及《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草稿)》等多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坚持“三重一大”议事原则,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执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组织科学有序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专家座谈会,预判风险,研讨对策,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涉及企业群众切实利益政策文件时,邀请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参与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听取专家学者和服务对象意见,确保各项政策科学合理,各个流程环节便民易懂。

  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办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规范性文件必备,从制度的角度保障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质量。全年累计审查文件168件次,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58件。认真办理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来函,组织局内相关单位对来文提出意见。

  (四)不断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监管工作。全面宣传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报请市政府出台本市全面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项目实施全流程、资金流动全环节、时间节点全周期”的“三全”管理模式,畅通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二维码,在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考核中,获得A类等级成绩。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基础建设。梳理执法基础工作,按业务领域制作专门检查单30个,实现对事中事后执法监管领域全覆盖。以“执法清零”为抓手,推进人员履责和全域监管工作,全年419名A类执法岗位关联人员全部履责执法,30个执法检查单全部使用。认真落实行刑衔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共计8件。

  探索和规范行政处罚标准。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对列入清单的29项行政处罚事项,实行“一案三书”,即用人单位签署守法诚信承诺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并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使用人单位守法诚信。规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执法标准,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政府工作质效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建议提案分类办理台帐,按照分类原则进行办理,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围绕加强互联网平台从业者权益保障、开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立法等重点建议提案,由局级领导牵头成立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统筹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密切保持与代表委员沟通,选派处级领导干部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共同分析问题研究解决路径。2020年度共承办“两会”建议、提案110件,全部按期完成。

  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对结余资金的管理,深入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成本意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严把招标程序关和资质审查关。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全市范围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突出对失业保险内控和养老保险提前退休的监督。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政策落实和2020年新政策推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为抓手,全过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全清单,做到“以清单促落实、促规范”。多层次推进重点领域和民生保障信息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季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台帐,及时更新政府网站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多维度公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加强公众参与工作力度,多形式展现政策解读。强化政民互动,及时、规范回复网民留言。

  (六)做好争议调处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增加复议申请渠道,引导以邮寄传真等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加快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开展云审判,保证质量不降低。加强疫情期间工伤认定以及社保经办问题应对,积极与司法机关进行专题研讨。全年人力社保系统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34件,发生行政诉讼类案件390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基层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在全市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覆盖300多个街乡调解组织。完善多元处理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争议调解。完善调裁衔接机制,开展引导调解、委托调解,扩大调解服务参与度和覆盖面。疫情期间,与市高院联合发布问题解答,明确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建立、工资待遇支付、劳动合同解除等22个问题的审理口径,统一裁审尺度。搭建“云仲裁庭”,为当事人提供线上开庭、线上交换证据、线上签署笔录等服务。全市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15.6万余件,其中仲裁案外调解1.1万件,立案受理11万余件,基层调解组织调解3.5万件。仲裁结案率为92.4%、调解成功率为66.2%、仲裁终结率为70.7%。

  (七)加强宣传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坚持以会前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制定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普法规划。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宣讲法律法规,解疑释惑。结合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持续加强人力社保宣传,发布2020年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坚持开展系统培训,组织培训近20余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以文件开展工作,以经验解决问题的情形,对依法治国战略认识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执法监管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行政执法主要依托传统执法模式,应加快数据集成,推行互联网+智能监管,推进使用移动终端开展日常执法,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三是法治骨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存在法治和业务协同发展不够,法治骨干队伍有待加强充实,应继续加强系统内部法治专员培训,培养一批具备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干部队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人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党规党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开展会前学法10次,积极参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聚焦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弘扬宪法精神,带领领导干部进行宪法宣誓。

  二是聚焦重点工作,主动统筹谋划推进。汇编全国“两区”建设文件读本,专题研究人力社保领域“两区”建设举措。督促走实“局处长走流程”专项实践,以23个场景化建设推动服务和流程优化。多次专题调度人力社保“436”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改革落地。

  三是依法进行决策,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注重征询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对重大政策的建议和意见。就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和问题、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等,听取专家建议,征求社会意见,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决策。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积极配合国务院大督查,认真落实市政府绩效任务。研究制定2020市区两级主要工作目标体系,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助推器”的作用,促进法治和业务工作质量提升。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法治服务与保障。坚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

  强化对法治人社建设的统筹协调。对标北京市法治建设落实方案,起草人力社保系统法治人社落实细则,统筹谋划未来五年工作。以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市政府依法行政决策部署,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程序要求,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切实把程序制度优势转化为政府治理实效,助力稳就业保民生工作,服务“两区”建设。认真贯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合法性审核质量。

  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计划组织新入岗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全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通过优化执法检查单,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体现规范严格执法和执法温度的相对平衡,支持和规范新业态新经济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成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继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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