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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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北京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职能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北京市社会救助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疫情期间统一取消民主评议、入户调查等‘面对面’环节,简化救助程序。积极运用“互联网+”、电子证照的应用等可行性方式,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要求,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减超过10%。为方便市民群众办事,推行行政审批工作日“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节假日“周六不休息”等服务。

  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夯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首次将失能失智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畴,探索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组建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深入开展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三项排查”,启动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有感染新冠肺炎患者的困难家庭实施先行救助。召开全市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完善部门协同制度,建立受疫情影响家庭儿童兜底照护响应机制。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修订我市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等规定,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坚持管办分离、分类推进,制定深化市属殡葬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北京市慈善事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促进慈善事业改革发展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成立市级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制定《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推动见义勇为行为评审认定公开、公平、公正。

  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强化。深化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起草制定我市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标准等规定,明确和细化社区规模标准和社区工作者配备比例,夯实城市管理精细化治理基础。推进社区治理向小区治理、楼门院治理深化,全面推进社区协商,提升社区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推动社区服务站改革,探索“综合窗口”“全能社工”模式,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加强社区任务清单管理,对社区机构挂牌和表格(系统)实行动态调整,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社会动员体系日益健全。研究制定《北京市基层社会动员工作指引》,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出台进一步支持北京市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区街社会组织培育孵化。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重大战略、重点工作。推动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脱钩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检查。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未经登记擅自以慈善组织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等进行核查,规范慈善捐赠秩序。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市区共同成立清明殡葬执法专项组,组织两级执法力量全部下沉一线,重点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行为。狠抓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重点查处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举办论坛、涉军活动等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联合协作常态长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力度。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将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行政处罚职权清单、裁量基准、年度检查计划、行政处罚流程、听证标准及查处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从行政执法程序启动直至执法程序完结的全过程记录。在作出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责令限期停止活动或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之前,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疑难案件案审会制度。

  (三)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依法加强行政监督工作。对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认真进行各类合同、协议的法制审核,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逐步建立政策法规汇集更新机制,健全全系统法规文件目录体系,有效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建立完善与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在重大民生事项决策过程中,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征求意见。2020年,我局承办的市“两会”建议提案170件,涉及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社工队伍建设、社会组织、社区党建、儿童福利保护等领域,全部按时办理完毕。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全面公开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及申请审核确认程序等有关政策;全面公开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监管和老年人综合优待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信息;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撤销信息,实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加强信息公开系统与融媒体平台的协同,强化政策解读实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互动。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围绕群众诉求导向,进一步优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全员响应,规范接、转、办流程,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考评,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压实首接首办责任,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防止非信访事项进入信访程序,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

  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0年,我局作为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依法受理4件,其中,驳回2件,撤销2件。2020年我局共办理被复议案件3件,已结案3件,无被撤销及被确认违法案件。2020年新发生行政诉讼4件,从案件类型来看,均为要求履职类。

  (五)强化法治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举办全市社会建设与民政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和全市民政执法专项培训班等,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提升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办案水平。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为机关干部购买法治读本,不断提高全员法治意识。加大对各区的指导力度,编纂《北京市民政执法示范案卷选编》《区级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案卷制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执法+服务”相结合,向社会组织邮寄《执法监察服务函》7000余份,强化源头预防。慈善捐赠领域执法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由《全国社会组织舆情快报》刊发,民政部王爱文、詹成付副部长相继作出批示,明确要求将北京市的相关做法转发重点疫区。聚焦群众关切,印制《民政违法行为警示宣传手册》等宣传手册,解读社会组织、殡葬等民政执法领域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深入推进普法教育。认真学习研究《民法典》,充分对接民政业务,就儿童保护收养条件变化、婚登事务新增离婚冷静期、养老“居住权”等内容制作普法视频,提升公众知晓度。围绕国际社工日、清明节、慈善日、邻里节、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讲座、开展知识竞答、展映普法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服务对象法治意识。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的理念还不够深入

  部分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存在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审查的要求和程序不够重视。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基层法制力量薄弱,存在缺机构、缺队伍、缺装备的情形,难以全面履行监督和执法等职责,监管和执法效果还不理想。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有些单位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意识不强,少数单位还存在不履行普法责任的情形,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项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主持召开委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发《2020年全市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市属殡葬服务单位深化改革方案》《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等均进行了事前风险评估分析;严格规范性文件上会审议程序,确保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程序履行到位。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

  (三)坚持运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的措施》等要求,依法审慎决策,制定出台《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一系列防控措施。依法对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等实施管理,实现5万多名服务对象“零感染”,并顺利完成清明节群众祭扫、在鄂返京人员转运分流等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对立法创制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以贯彻《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等为着力点,加强制度配套,全方位补齐政策制度短板。完善立法资源库,组织开展社会救助、见义勇为、社会心理服务等领域的立法前调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四)加强对履行行政权力的督促检查

  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工作与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

  (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

  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社会领域法规制度列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学习计划,深入学习研究《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强化普法宣传“一盘棋”思想,把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法治考评。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民政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强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重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度的综合运用,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等各方面,确保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依法推进。加强对涉及民政业务领域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研究,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水平。

  (二)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在上位法律支撑不足的领域,积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多做小切口的地方立法。围绕深化改革,持续推动殡葬管理、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立法调研,为启动相关立法项目做好准备。围绕贯彻落实上位法文件,加快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创制力度,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要求。

  (三)强化对法治保障工作统筹

  按全市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整体推动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民法典涉及社会建设和民政系统职责,优化内部职责划分,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建设法治资料库,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提升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利用《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信息(法治专刊)》,及时公布法治工作要求及动向,更好地服务局内各单位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制定发布民政执法工作方案、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计划等,确保工作方向明、思路清。以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为抓手,完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文书规范。优化内部执法工作机制,畅通监管处罚衔接,科学调整检查办案中的环节步骤,实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查处,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多媒体平台,聚焦服务对象和基层工作人员,及时宣传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法规知晓率、普及率。对重点业务领域执法、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进行系统分析,提炼经验、总结教训,开展“以案释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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