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1-03-31 10: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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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1、积极开展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一是制定我委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年度5项地方性法规、4项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深入开展立法工作。完成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完成了《北京市测绘条例》修订立项论证工作。此外,还开展了3项地方性法规、1项政府规章制定和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委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3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四是对涉及我委工作的6部地方性法规、21部市政府规章和48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对3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建议,目前正在组织修改。

  2、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各项工作。在办理建筑许可方面:一是提高低风险项目和重大项目审批服务效能。二是定期通报改革进展,市领导批示13次。三是大力推进项目进展,全年共受理低风险项目申请1719个,完成全流程项目119个。四是完成《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涉及我委的全部改革任务。五是顺利完成世界银行磋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在线填报以及住建部第三方评估工作。在不动产登记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范围及提供网上“综合查询”服务,助力企业自主开展交易前期产权调查。二是加强“政银合作”,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网上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三是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和掌上登记中心手机移动端服务。四是加强区块链技术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应用。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对我委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共调整18项职权,我委行政职权事项由107项调整为92项职权。二是结合“放管服”改革、法规修订、清理零办件、职权划转等,对我委《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经调整,我委政务服务事项由512项减少为440项。其中,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由183项减少为173项,非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由329项减少为267项。分别印发实施《行政处罚职权目录》(更新版)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新版)。

  4、创新方法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水平。印发《落实市领导有关败诉案件责任作风倒查和问题整改批示的整改方案》。制定我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手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考评工作办法》,印发全委执行。2020年全委共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616件,比2019年同期降低近37%。败诉62件,比2019年减少近58%,其中23件为不动产登记类无责败诉。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72件,审结34件,直接纠错5件。

  5、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重大专项任务,做好违建别墅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高尔夫球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下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图斑11.2万个,已完成第一阶段摸底任务。“大棚房”另案处理未到位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发建设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扎实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制定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下发卫片图斑2070个,基本整改到位。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53760件,立案查处4488件,作出实质性处罚160件。三是狠抓规自领域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大棚房”、绿地认建认养及公园配套用房出租等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基层涉地乱象和涉地腐败。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相关问题专项整改涉及的58项,已完成30项。

  6、扎实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开展依法行政督查督导,印发工作办法,梳理规划实施相关环节规则、标准及工作依据,抽取215件案卷进行评查,组织第三方评估,与114家建设单位、13家设计单位、10个分局进行电话查访和座谈。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相关联工作,填报《检查单关联关系表》和《处罚职权关联关系表》。三是分四批组织全委912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89.6%,居全市前列。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公示”等工作。先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并在委官网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和“双公示”专栏,及时公示执法信息。五是起草规自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探索分级分类监管,研究信用管理制度。六是与司法机关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7、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印发我委《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开展委主任办公会、委党组会会前学法、“4.15”全民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七五”普法自查和验收工作。四是面对突发新冠疫情,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编制《疫情防控简报》83期。五是以“云开庭”“零接触”方式旁听东城法院庭审,不断强化全委法治意识。六是在委官网公开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0余件,方便公众查阅。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完全确立。部分人员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习惯于凭经验干工作、做决策,依法行政理念树得不够牢。

  2、改革力度与法规修订完善不同步。随着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与改革相呼应的法规规章修订的步伐相对滞后。

  3、履行行政复议职能的压力比较大。自2020年7月起,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审理分局行政复议案件,由于案件量大,法制部门面临人员不足、经验欠缺、审理标准流程有待规范等困难。

  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同配合不够有力。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统筹推进较难。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委党组书记、主任张维利用办公会等时机,带领委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精神,注重运用法规政策武装头脑,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委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和委属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全委干部的法治意识。

  2、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初张维同志亲自主持召开委党组会对法治政府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将法治建设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真正将法治建设作为开展全委各项工作的指导和抓手。

  3、强化法治建设考核督导。张维同志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年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和委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考核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北京市测绘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2、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建筑许可和不动产登记方面,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改革任务,继续深化改革措施,努力打造精品,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3、进一步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拟对我委起草或制定的政策文件开展评估,确保政策文件的有效性和竞争性。

  4、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继续开展“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创建,大力拆除违法建设腾退土地。抓好清查整治后续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

  5、大力开展执法监督。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依法行政督查督导,组织案卷评查和第三方调查,加强制度评估,打好政策、制度和标准“补丁”。制定《关于加强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方案》,将监管覆盖全部审批事项,分类施策,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6、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大力抓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提高复议应诉工作质量。积极应对我委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后面临的各种挑战,坚持依法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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