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30 2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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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市金融监管局党组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领会核心要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高质量组织会前学法,及时组织各党支部集体学习、党员自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在局官网开设并更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政策法规专栏内容,宣传解读国家及本市重要法律法规、中央及各省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

  (二)不断提高首都金融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制度体系。本市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监管办法作为《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制定发布地方金融监管行政裁量权基准。二是持续提升民主决策水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组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储备。四是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接诉即办”,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五是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4次会前学法、2次法治讲座。制定单位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开展“蜜蜂计划”“百千万宣教工程”等金融风险防范宣教活动。六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按时办结11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办理信息公开申请。

  (三)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发挥各类融资对接机制作用,继续用好“融资纾困直通车”,常态化举办“畅融工程”。“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首都保险业立即开展灾后保险救援理赔工作,切实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二是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助力推出“两区”建设金融领域2.0政策,一批标志性、重量级金融机构扩大在京机构和业务规模。高规格举办论坛、会议等。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发展。推动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正式印发本市实施方案。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应用和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持续领先,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全域试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金融机构为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四是提高地方金融监管效能。严把准入、审慎审批,严格履行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审批流程,加强涉金融字样企业工商登记前置管理。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谋划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仍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执法队伍建设和监管效能仍要持续加强完善,精准化、智能化监管水平需不断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研究、协调、督办相关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围绕金融支持稳增长、完善资本市场功能、金融业对外开放、地方金融监管等重点工作集体研究。四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不断助力首都金融法治环境优化。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金融法治建设护航首都金融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环节、重点任务,为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金融服务发展质效、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等重点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法治宣教等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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